20日零时起,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区关停!
发表于 2020-12-22 16: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按期完成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撤销、关停长江江苏段设置的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
取缔工作方案下发以后,江苏海事局立即行动,各分支机构积极配合当地浮吊整治办开展浮吊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取缔方案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牵头部门,分解工作任务。同时制定江苏海事局关于浮吊驶离、拆解处置监管程序,规范航行过程监管,要求各单位对驶离浮吊实施开航前、驶离后“两确认”,驶离过程“全跟踪”,并结合辖区通航情况对过境浮吊及时提供航行信息服务,确保在长江江苏段航行时做到全过程闭环管理。
20日零时,长江江苏段浮吊取缔工作全面开展!各地区整治办、海事、公安、交通等部门间通力配合、协同作战,全面开展浮吊作业的关停以及集中看管等工作。
一是做好过驳区关停期间过驳水域安全监管。强化现场巡航,落实过驳水域通航秩序管理,严禁船舶横越过驳区,督促责任单位做好相关水上设施的拆除工作。
二是做好驶离和拆解浮吊管理。严格按照“一船一档”,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做到浮吊处置流程清晰,资料保存规范。
三是做好集中停泊水域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各地区划定停泊水域对取缔浮吊集中看管,并保障停泊安全和落实环保相关要求。
四是做好浮吊离泊、航行期间安全维护工作。各单位落实专人通过VTS、***、AIS等信息系统对辖区驶离及过境浮吊逐条做好跟踪、维护、交接等工作。
经摸排,江苏全省长江干线、夹江、汊河及港池、通江河口内共有340艘浮吊。截止21日1900时,已有38艘浮吊驶离江苏水域或拆解,13艘浮吊正在驶离江苏水域途中。江苏海事部门共投入执法船艇137艘次,巡航执法时间798小时,巡航执法里程4119公里,投入执法人员311人次。
下一步,江苏海事局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要求,围绕整治方案任务节点,保障浮吊取缔过程通航安全和取缔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水上过驳作业全面取缔任务圆满完成。
何为过驳作业?
过驳作业泛指在船舶与船舶之间利用浮吊进行货物直接装卸的作业。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长江江苏段航运经济迅速发展,加上当时港口吞吐能力不足等多种因素影响,水上过驳作业开始兴起,在一定时期内缓解了沿江砂石装卸码头不足和沿江城市建设发展对砂石等原料旺盛需求的矛盾。
为什么要取缔?
近年来,水上过驳无序发展,浮吊排污造成水域污染,占据水源保护地和航道作业影响饮用水和通航安全。
2017年,江苏在全省广泛开展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行动,经过三年集中努力,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0年12月7日,江苏省长江水上过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方案》, 明确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撤销、关停长江江苏段设置的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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