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函告业界我国船舶相关证书最新展期措施
发表于 2020-11-27 17:54
近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Circular Letter No.4221/Add.7通函件,向各成员国、联系会员、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通告中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相关证书最新展期的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加剧蔓延后,IMO分别于3月17日和4月2日发布通函件,鼓励各主管机关在确实必要的情况下对船员证书和签注等予以展期,并鼓励港口国监督部门对这些证书和签注的展期采取务实有效的行动,同时,IMO还请证书签发机关和港口国当局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为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船舶安全和正常航行,中国海事局于4月4日发布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和船员相关证书展期事宜进行了明确。公告于4月9日以交通运输部刘小明副部长亲笔信的形式递交IMO秘书长并由IMO向业界通告。
考虑到疫情最新进展及IMO等相关国际组织的建议,结合中国疫情防控成果及最佳实践,中国海事局于9月27号发布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和船员相关证书展期事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部刘小明副部长11月9日以亲笔信的形式将公告递交IMO秘书长并由IMO向业界通告。
提请注意
此份通函件将有利于保障我国外贸运输的正常开展、广大中国海员的就业稳定和国际供应物流链稳定畅通。请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注意并及时收存此通函件,以避免对船舶正常营运和船员个人从业造成影响。
通函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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