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事现场纠正一起船员谎报任职情况行为
发表于 2018-05-28 15:53
5月23日,扬州海事局发现了一起船员谎报任职情况的违法行为,在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后,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所在公司加强船员管理。
当天下午,当事人陈某持某航运公司出具的任职调令、船员服务簿、身份证等材料,至该局邗江海事处办理“环海发展X”轮任职手续。海事执法人员通过查询船舶动态报告信息后发现,该轮并未办理进港报告。于是向当事人询问该轮动态,当事人支支吾吾,始终无法准确进行表述。在查询船讯网和GIS系统后,执法人员确定该轮实际船位在广东,并不在邗江海事处辖区内。该船员根本不具备上船任职的基本条件。
经详细询问后,该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陈某的真实目的是企图通过谎报的方式取得船上任职资历。执法人员当场拒绝了此人的任职申请,并对其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事人表示接受教训,今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随后,执法人员又联系了该船员所任职的公司,要求其加强船员管理,杜绝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近年来,扬州海事局不断强化船员管理现场执法活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船员任解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守规矩、开好船、争当好船员”等各类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海船船员任解职管理,规范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严厉查处船员违法记分行为。对辖区到港船舶的任解职信息登记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排查,并在基层海事处、各装卸作业码头开展专项职能督查和现场抽查,确保船员现场监管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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