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国家基本建设及内河水域禁限采河沙的背景下,海砂需求旺盛,价格飞涨,利益巨大。
部分砂石经营人受利益驱使,雇佣内河船舶到海上运输和作业,造成事故频发,尤其是内河船事故中人员的高死亡率,严重威胁船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近五年来(2014—2018),天津海域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80起,其中涉及内河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18起,占事故总数22.5%,占沉船事故总数的81.8%。
我国法律规定:内河船不能参与海上运输!WHY?
内河船和海船大不同
01、船舶结构不同
就船舶而言,内河船的设计、建造是依据内河船设计建造规范,其储备浮力、结构、设计、设备不满足海上安全航行条件,如干舷较低、无舱盖、多为平底、船体结构强度不够。
02、船员能力不同
就船员而言,海船船员培训发证要求与内河船相比,要求更高,需要具备的能力也更多。但当内河船超航区进入沿海水域时,内河船船员无法及时应对复杂的海上突发局面,极易引起水上交通事故。
03、航行区域不同
内河船舶航行在内河水域,水文气象条件比较稳定,而海上气象条件相对恶劣,风急、浪高,内河船稳性差,抗风能力低,在海上航行甲板容易上浪,货舱容易进水,易发生倾斜、翻扣事故。且内河船员不熟悉海上通航状况和航行规则,以至于海上航行时选择航路、航法不当,易造成紧迫危险或交通事故。
04、船舶设备不同
内河船通讯设施、导航系统较海船落后,有时在海上航行时故意、恶意逃避海事监管,关闭AIS。救生设备数量不足以应对海上航行状况,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缺乏自救能力和逃生手段,极易发生连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个别船舶甚至无船舶识别号、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船舶长期处于不适航状态。
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十九条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中的《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一篇第二章2.5.3.2的规定:船舶应按证书限定的航区和条件进行营运/作业。内河船船员持有的是内河船员证书,船员不适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超航区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温 馨 提 示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请将内河船驶回核定航区,真诚提醒船员们不要冒着失去生命和家人的幸福从事内河船海上运输,生命,只有一次!
最后,请您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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