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取代船舶火灾探火靠不靠谱?
发表于 2020-09-01 15:13
船舶火灾事故约占船舶事故的11%,SOLAS公约对船舶防火、探火和灭火的要求占用了最大篇幅,历年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中消防安全相关缺陷的高滞留比重。目前船舶消防演习一般都设有探火员穿着防护服探火的环节,但从船舶安全和船员安全的角度出发,探火员身着臃肿的探火服到失火区域探火真的实际和有效吗?用现代化监控设施如闭路电视等来实现探火的目的又是否可行?
消防演习现状
按照要求,船上每个月都要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内容包括发现、报告、探火、灭火等。穿着防护服和呼吸器进行探火的环节大部分船员都曾经亲历过。从头到脚全部被厚重的头盔、防护服和长筒靴封闭,再加上沉重的呼吸器钢瓶,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正常行走都会难上很多,更不用说到已经失火的场所进行探火作业了。按照传统经验,船上有较大失火危险的处所主要有机舱、厨房、货仓等,大都具有空间封闭、通道狭窄的特点,货仓和机舱等处甚至会有直上直下的直梯,这些大大增加了探火员深入现场探火的难度。多艘船舶消防演习记录表明从开始穿戴防护服到探火报告的时间大约是10分钟,但是对于穿戴臃肿需要‘扶着墙壁蜗行’的探火队员,真正的探火时间岂止是10分钟这么精确。火势瞬息万变,刻不容缓,10分钟甚至更长时间的延误,很有可能增大灭火难度,甚至造成无法逆转的影响。
此外,紧急状态下人的心理抗压能力有限,万一某个环节遗漏或某一组件未正确穿戴,很可能使探火员的身体直接暴露在大火之下。加之多数人都未经历过真正的火情,对火灾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很难做出专业和准确的判断,导致即使到达火灾现场也无法提供有效参考信息。并且火灾对材料结构和强度的破坏程度是预估的,这会大大增加探火员的危险程度。试想,经受过长期专业训练的消防官兵尚且会有伤亡,怎么可以对船员有这么“危险”的高要求。
一线船员的消防观念
通过对大量船员的现场询问与调查发现,他们的防火灭火观念很相似,大都认为探火队员穿戴防护服进行探火的环节意义不大,甚至将该环节视为应付安全检查,消防演习流于表面。对于及时发现的初期火情,船员们的观念是按下手动火警报警按钮并使用最近的灭火器材就地灭火,事后进行原因分析和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未能及时发现的火情,比如机器处所内,一般会产生浓重的烟雾,多数船员主张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切断风机和油路、关闭天窗和通风筒、人员撤离机舱等))的前提下,直接启动固定式灭火系统(一般是 CO2或泡沫)进行灭火。如果该不明火情发生在起居处所,可直接启动消防泵进行灭火。
从船员们的观点不难看出,他们都是主张不安排专门的探火队进行现场探火。这也符合人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公约宗旨。从供需关系来讲,船员才是船舶消防工作的真正操作者,也是直接利益相关者,他们的诉求应该得到重视。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是现代化管理中监视、检测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实时、形象、真实地放映被监视控制对象的画面。利用这一特点,可以及时获取大量信息,极大地提高了信息获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除图像信号外,还能监听现场声音,实时录制所需画面。此外,该系统还可以实时上传现场,便于远程监管和指挥。目前,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已广泛应用到公共区域、商场乃至各个家庭中。
船舶可在有较大失火危险的区域如机舱各层、货仓、厨房、油漆间等处所设置多台闭路电视***随时进行观察,通过遥控可变镜头的方向扩大监视范围。图像传输功能可方便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即时得到船上主要区域安全信息。录像的录制功能可用于火灾险情后的原因分析、经验总结和事故调查等。
优缺点比较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优点如下:
1、操作和维护保养简单方便。对传统消防员装备的检查、维保和人员培训工作要耗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消防演习中消防员装备的穿戴也会耗费探火队员很大的体力。利用闭路电视实现对火情的探测,操作简单,技术成熟,需要的维护保养工作少,可以极大的减轻船员的劳动强度,这也符合《2006海事劳工公约》精神。
2、可以实现24小时不间断的消防值班工作,探火快速准确、实时监控,能以最快速度提供现场真实火灾情况。实时传输数据功能则可在必要时实现岸基人员对防火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指挥人员作出合理判断。同时避免了探火队员进入火场的危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便于火情后的复盘和总结。无论什么事故,做好预防工作都是最佳的应对方法。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以把火灾前后的现场图像进行回放,方便安全管理人员总结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把防火工作做到更好。
4、其他功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对船舶主要处所的覆盖,除了消防安全外,还可兼具以下功用:对航行值班进行监督,目前已知的很多大型航运企业已经在船舶值班处所如驾驶台、集控室等处安装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用于观察航行值班情况;为船舶靠离码头、装卸货物、加油加水、船舶演习等重要活动留存原始真实的记录,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故或险情,闭路电视监控记录可能比VDR的某些数据更直观更全面,比证人证言更客观;为可能的事故和险情提供证据;监控油水分离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甲板加油站等处所的摄像头还可为部分船舶防污染事故的事故调查提供客观直接的视听材料。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局限性如下:
1、成本问题。相比于两套消防员装备和后续的维保、培训费用,整个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成本略高。在航运市场尚未完全复苏的大背景下,成本问题已然是船舶安全管理中的最大问题。
2、布置和选材。由于其用于探火的特殊功能,该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必须能在火灾现场的高温环境下正常工作,再考虑到空间问题、湿度问题和特定处所的特殊要性,这就对监控探头和管线等的选材和布置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3、检验和检查标准。船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行业标准的制定和规范。鉴于其工作环境和监控目的的特殊性,船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性能标准需要重新制定,养护问题也需要进一步跟进和更新。
特别说明:
鉴于船舶消防安全中探火环节的高危险、低效率、操作性不强的特点,利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实现火情的探火功能很有必要。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快速准确探测、数据实时传输和后期的再读取功能完全契合船舶消防的目的。该系统取代的只是探火员穿着探火服探火的危险环节,并不意味着消防演习其他环节的重要性下降,相反船员可以利用节省的时间来加强其他环节的演练。本篇系笔者对船舶消防安全的大胆设想,在现行公约条款要求下船上消防探火环节仍需遵照执行,欢迎业界专家批评指正。
相关法规要求参考
(一)SOLAS公约并没有专门列出消防演习中“穿戴防护服探火”的条款,穿戴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有如下要求:
1、SOLAS CII-2 15.2.2.1条:应培训船员熟悉船舶的布置,及可能需要其使用的任何灭火系统和设备的位置和操作。
2、SOLASCIII 19条:
在制定消防演习计划时,对在根据船型和货物类型而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常规做法,应给予充分考虑;
每名船员每月应至少参加一次弃船演习和一次消防演习。如有25%以上的船员未参加船上的上个月弃船和消防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该两项船员演习;
演习应尽实际可能做到像真实发生了紧急情况。
(二)ISM规则也没有明确消防演习“穿戴防护服探火”的条款,穿戴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照ISM8.2条“公司应当制定应急训练和演习的计划”的要求,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给船舶制定的消防演习的“操作须知”中一般都包括“穿戴防火服探火”的环节,甚至对消防演习各个步骤都有具体时间要求。
(三)PSC Manual Section 2-1:应观察消防船员正确穿戴防护服和使用消防设备,确认消防器具齐备。PSC Manual是港口国监督检查的执行准则,其他船舶安全检查一般都会依照执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消防演习都包含穿戴防护服进行探火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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