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散货船触礁漏油事故赔偿金或不超过6517万美元
发表于 2020-09-01 15:01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相关报告,在毛里求斯东南海域触礁造成漏油事件的日本货船“若潮”号(Wakashio)这样级别的散货船若造成环境污染,将受《国际散货船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管辖。这项公约规定了较低的责任财务上限,具体赔偿取决于船的大小或总吨位。因此“若潮”号对毛里求斯的经济损失和恢复环境的最高赔偿将不超过6517万美元(约合26亿毛里求斯卢比,人民币4.5亿元)。但如果“若潮”号是艘油轮,可按照《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提供公约成员国之一的毛里求斯高达2.86亿美元(约合114亿毛里求斯卢比,人民币19.7亿元)的赔偿。
而如果按照上述《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追加的《2003年补充基金议定书》的规定,每次航运事故的赔偿额度最高可达10.5亿美元(约合417亿毛里求斯卢比,人民币72.4亿元)。但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信息,毛里求斯此前并未批准该议定书。
毛里求斯国家危机委员会近日声明表示,在与不同专家以及保护者的广泛协商后,决定抽离燃料油之后,让这艘船沉入海底。在抽掉燃料油之后,两艘拖船将沉船较大的部分拖到大约15公里外的深海,并灌入海水让它沉到海底,大约3180米深处。国家危机委员会证实,让船沉入海底的作业已经在当地时间20日下午4时开始。
非洲绿色和平组织近日发表一份声明谴责说:“沉没这艘船是做了最糟糕的选择。这将冒着生物多样化的风险,大量重金属毒素污染海洋,并威胁到其他地区,特别是法属留尼旺岛。”
日本货船“若潮”号的漏油事件被认为是毛里求斯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影响了东南海域的珊瑚礁、海洋生物及红树林等生态系统,并对该国渔业和旅游业造成一定冲击。联合国贸发会议表示,鉴于船舶漏油污染事故潜在的高昂代价及其对环境与经济的广泛影响,所有国家都有必要批准或加入最新的国际法律文书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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