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汛工作需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暂停开放江汉运河龙洲垸船闸和高石碑船闸,为保障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和过往船舶航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交通管制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0年8月19日14:00时起,截止时间根据防汛情况确定。
二、管制水域
江汉运河龙洲垸船闸至高石碑船闸水域。
三、管制要求
管制期间,江汉运河龙洲垸船闸、高石碑船闸停止开放,无关船舶禁止进入上述水域。
四、注意事项
1.请各船舶合理调整航行、作业计划,严格遵守管制要求,避免在管制时间通过禁航水域。
2.管制期间,荆州、潜江、天门市地方海事机构分别负责各自相关监管水域的现场维护工作,所有船舶均应服从现场指挥。
3.解除禁航后,船舶之间应加强联系,保持足够安全距离航行,不得采取追越或齐头并进等违规方式航行。
4.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应向过往船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恢复通航后及时恢复开放船闸。
湖北省地方海事局
2020年8月19日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