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
发表于 2020-07-15 16:39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已于2020年7月2日经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0年7月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0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中的“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修改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二、删去第一百二十八条中的“船员服务簿”。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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