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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开始受理海上走私犯罪案件

管理员 发表于 2020-06-23 14:29

6月17日,浙江省宁波海事法院受理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杨等六人和被告人王某财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两起案件。这是该院2017年2月被最高院指定管辖海事刑事案件以来首次受理海上走私犯罪类型案件,标志着该院海事审判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步入了新阶段。

来源:http://www.legaldaily.com.cn/zt/content/2020-06/22/content_82271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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