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船员(国际航行船舶船员)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指南(手机APP版)
发表于 2020-06-01 16:47
本指南供远洋船员(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理解和申报使用,相关内容以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一、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7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享受政策方式
符合条件的远洋船员享受上述工资薪金减半计税优惠政策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取得工资薪金当年,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为其办理享受。二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由个人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申报享受。
如符合条件的远洋船员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时未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享受。
三、年度汇算时申报享受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
符合条件的远洋船员选择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如果纳税人不方便通过网络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其中,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报渠道比较方便,且税务机关按照一定规则提供了预填报服务,推荐使用该方式。
【操作步骤】如下:
第①步:准备申报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可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进入申报界面后,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填报方式。为方便您申报,推荐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您只需对相关数据予以核对、补充或者确认即可。
点击【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请仔细阅读【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②步:确认信息
开始申报时,界面显示“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等。此时,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如确认无误,请点击【下一
步】。
【小贴士:什么是汇缴地?】
纳税地点决定了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该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年度汇算相关纳税服务与管理,需准确填写。其中,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即为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
【小贴士:我选择汇算清缴地后可以变更吗?】
您2019年度汇算申报表提交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变更汇算清缴地。
第③步:填报数据
随后,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该界面显示的收入和税前扣除项目,是计算您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重要基础,请务必认真仔细核对是否准确、完整。
如您2019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要享受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策,需将减计的收入填写至“免税收入”中。具体操作方法是:
1.点击【工资薪金】进入2019年每月工资薪金所得明细界面。您需逐月点击每月工资薪金后,通过【修改】补充填报。
2.点击【修改】进入税款计算明细界面。此时,需将减计工资薪金收入的50%,填写至【其他免税收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
以2019年12月为例,点击“2019-12正常工资薪金”后进入当月税款计算明细,因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13581元,减计50%即6790.5元,将这一金额填写至“其他免税收入”。其他月份以此类推。
3.所有月份工资薪金所得收入补充填报完毕,可结合本人实际,对其他收入、扣除项目及金额进行确认。确认后,点击保存或【下一步】。
第④步:计算税款
点击【下一步】来到“税款计算”界面,系统将自动计算出您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对照2019年度您已缴税额,可以得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退或应补税额。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您需备注说明您本人的情况以示符合远洋船员优惠政策条件,同时对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请点击【如有其他补充事项,可填写备注】后,填报以下内容:“船员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船员适任证书编号____,2019年度在船航行时间为____天,满足一个纳税年度内远洋船员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条件”。
第⑤步:提交申报
对应退(补)税额确认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⑥步:退(补)税
如计算后有可申请的退税,点击【申请退税】,并添加符合条件的***即可。注意:为确保退税款准确退至您个人账户,请填写中国境内开设的一类卡。
如存在少预缴税款,则需要补税。
【小贴士:如果汇缴需要补税如何操作?】
如您汇缴需要补税,且不满足免予办理汇算条件,可通过点击【立即缴税】,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至此,您的整个申报流程就顺利完成了!您可随时通过手机APP查看退税进度(路径: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
【小贴士:什么补税情形可免予办理年度汇算?】
如您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缴了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予办理年度汇算:
1. 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
2. 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四、相关办税政策及指南
如您办理过程中仍有疑问,可查阅参考以下材料:
(一)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20200331发布版)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7686/5147686/files/ba9ed83762784ae5b05430d6297f798a.pdf
(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010387/c5147689/5147689/files/757ec3e818de4b7b8bcd516e54b07db4.pdf
(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010387/c5147687/5147687/files/936a47c7c6ee4048947fc8db145cd86b.pdf
(四)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快速操作指引(手机app版)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3752930/c101627/c5147788/5147788/files/615244659b474e95ae009a6c5c24db97.pdf
(五)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个人自行申报手机APP端)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3752930/c101627/c5147784/5147784/files/b89d174db70242abbf386613df126f57.pdf
(六)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个人自行申报网页WEB端)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3752930/c101627/c5147785/5147785/files/7cf96d5718a3439b8daf1e2550feb8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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