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长、船长相继跳海
中国船东协会海上安保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望权
一、 简要经过 (媒体报道)
2012年4月6日,载有28名中国船员的某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巴拿马籍货轮在阿曼湾距伊朗南部恰赫巴哈尔港20海里处时遭武装海盗劫持,北京时间6日23时30分左右,被劫持的28名中国船员被伊朗海军成功解救,除1人头部被子弹轻微擦伤外,其余人均安然无恙,9名海盗缴械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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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货轮总吨15709,船长181.5米,船宽23.05米,本航次半载(装载钢材、设备),由上海驶往伊朗南部波斯湾沿岸的霍梅尼港。
0915时,一艘索马里快艇向货轮靠近,船上有9名海盗,持有4支***步枪,1台肩扛式***,3把手枪和刀具,当时船上船员手无寸铁。船长发现海盗后,立即下令拉响警报,启动应急撤离预案,船上的人员一片惊恐。船长立即奔向驾驶台,用SSAS求救系统发出求救信号。船员们立刻关闭所有对外的门窗和所有动力系统,生活区内一片漆黑,船员被迫撤到机舱控制室的专用安全舱。
0940时,武装海盗登船,在船上四处寻找船员,用太平斧四处敲砸门窗,两小时后破坏了通往安全舱的4道门,海盗用枪指着玻璃窗内的船员,船员被迫开门,双手抱头集中到驾驶台。武装海盗将28名船员劫持到驾驶台后,令轮机长启动主机,轮机长被迫带领4名船员启动主机,恢复全部动力系统,海盗令驾驶员开航驶向索马里海域。其间,机舱内有两名海盗在一旁负责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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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至1500时,两艘伊朗军舰尾随跟踪该轮与海盗长时间对峙 。中国驻伊朗使馆在接到船舶被劫持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与伊朗外交部和军方取得联系,伊方随即派出两艘军舰展开营救。约1300时左右,驾驶台通过雷达发现有伊朗海军在尾随跟踪,
1400时左右,该轮收到国际海上搜救中心电话,该中心的翻译用中文询问船上情况。因为有一名海盗专门负责监听电话通讯,所以船员不敢多使用电话向外部求救。
1500时,伊朗海军与海盗一直处于对峙中。除船长、轮机长和驾驶员外,所有船员双手抱头,并排站在驾驶台外两侧,作为“人肉盾牌”。此时,轮机长找了个借口要求下机舱检查机器设备。下去后,他把4名船员叫到一起商量对策,准备撤离。其间大副用电话通知轮机长,伊朗海军要求停主机、停航,准备强攻,要求船上船员做好准备。轮机长令机工长打开机舱通向尾甲板的门,让两名机工穿上救生衣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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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时左右,伊朗海军向船上无人区“震慑性”开火,直升机同时在空中盘旋,海盗并不敢与海军直接对抗,只是对空开枪。轮机长考虑到不能让海盗开动主机,便在主机上设置了两个故障,在机器停下的瞬间,他带领4名船员从尾甲板跳海,游向了伊朗军舰。5人跳海逃离后,海盗急了,要求其他船员立即启动主机,并一面殴打船员一面威胁说:如果5分钟之内不启动主机,就把他们一个个打死。危急之下,船长趁海盗不备,也纵身跳入大海游向了伊朗军舰。船长被伊朗海军救起后,通报了船上情况。此时,海盗知道该轮主机无法启动,又受到伊朗海军强火力***,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他们把枪扔入大海,穿着救生衣跳海,最终被伊朗海军生擒。
二、情况分析
(一)船舶领导和值班人员思想麻痹。该轮船长认为阿曼湾不会有海盗,没有安排防海盗加强班,驾驶台值班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并识别海盗船(据该轮船长称,海盗船伪装成渔船,逐步接近船舶,等到船边后突然朝大船开枪并迅速登轮)。
(二)船舶没有提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船上配备了电网、刀网、***衣、***头盔、可移动盾牌,但从相关资料和图片反映,船上并没有证据表明该轮安装了电网和刀网,船员在撤入安全舱前才立刻关闭所有对外的门窗,中国海事部门和各大媒体也并没有报导该轮采取了以上防范措施。
(三)船舶没有认真瞭望和发现可疑目标。船长发现海盗后,立即下令拉响警报,启动应急撤离预案,船上的人员一片惊恐。因此该轮并没有提前发现海盗或可疑目标并采取警示或警告措施,向海盗预示本轮已发现并采取了防范措施。
(四)船舶并没有进行防海盗硬件改造。船舶进入生活区、机舱、安全舱的通道门是否用钢板加固或改造,所有的门还是原装门,因此,海盗不到两个小时就用斧头把三道门轻而易举的成功破坏。连作为安全舱的机舱集控室也是木门,被海盗用斧头砍了个大洞。海盗用枪指着玻璃窗内的船员逼迫船员出来 ,说明安全舱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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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船员缺乏必要的防海盗应急演练。船长拉响防海盗警报后,船上的人员一片惊恐,不知所措。
(六)船舶主要领导“跳海救船”的方法并不可取。海盗威胁船员并要求将船舶开往索马里,当时伊朗已有两艘海军舰艇尾随其后并正在采取必要的强攻实施营救行动,大副已经通知轮机长海军即将组织强攻,而轮机长以不把船舶开到索马里为由,带领轮机部的四名船员跳海;船长在海盗殴打船员时也跳海,造成了群龙无首,让剩下的船员如何应对,更容易迫使海盗采取更为激进的行为,如果跳海身亡更无意义,如果激怒海盗杀害剩下的船员其后果更不堪设想。
三、 几点启示
(一)船舶领导和全体船员对防海盗工作必须时刻保持高度重视。当前,全球海域海盗活动的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海盗作案的手段极为凶残,海盗作案的方法变化无常,海盗作案的小船隐蔽性高,为此,船舶航经海盗活动高危海域绝对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不能认为因为本轮没有发现或发生海盗袭击事件而放松警惕,实践证明,之所以船舶没有发生海盗袭击,正是因为船舶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
(二)船舶航经海盗活动高危海域必须切实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无论船舶是否雇用了武装保安随船护卫,还是加入了海军护航编队,以及其他海盗活动高危海域没有武装保安和海军护航的船舶,都要立足于“自防自救”的原则,严格按航运公司和船舶管理公司的要求和船舶防海应急预案,安装好刀网、剌栏、皮龙及公司为船舶配备的防海盗器材,按照防海盗安全舱“四项功能”要求提前做好安全舱所需的各项工作。
(三)船舶进入海盗活动高危海域前必须对船员进行认真的培训和演练。要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完成好防海盗知识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全体船员的防海盗知识和应变能力以及防抗海盗袭击的技能,熟练掌握各类防抗海盗操作须知及应急撤离程序。
(四)船舶进入海盗活动高危海域必须停止一般性维护保养,全力开展防海盗工作。全船要统一安排、统一协调,安排好防海盗加强班、加强巡逻、加强瞭望;驾驶台值班人员一定要充分利用雷达等瞭望手段,提前发现可疑目标或海盗船只,及时报告船长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并发射信号对可疑目标或海盗船只进行警告,证明我轮已发现目标并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防海盗“六道防线”是船舶成功防抗海盗必须坚持的策略和行动。船员要熟练掌握《船舶防海盗操作须知》等操作规定和操作流程,针对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要充分利用船舶“六道防线”建设的功能作用,按要求把每一道防线的工作提前做牢、做实、做到位。
(六)船舶领导和全体船员必须沉着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海盗袭击事件。防海盗工作要坚持防抗结合,首先是要突出一个防字,做到早准备、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其次是一个抗字,船舶要充分利用船舶所采取的各类防范措施和配备的防海盗器材,在确保船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对企图强行登轮的海盗实施有效的抗击,将武装海盗阻止在船舷之外为上策。如果海盗登轮成功,其后果更加难以预料。
(七)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真诚关心船员、真心爱护船员是防范海盗的宗旨。保护好船员兄弟的生命安全,这是航运公司全体岸基人员和船舶领导的责任,为此从公司机关到船舶领导要切实负起这个责任和使命,严格落实各项操作流程和防海盗措施,机关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要加强跟踪布置和指导,船舶领导要率领全体船员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反馈,做到船岸互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用心做好各项防海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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