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事了:战"疫"期,此类行为后果严重!
发表于 2020-02-27 18:16
在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长江江苏段发生多起在船人员擅自使用自备艇上下船行为,既危及自身生命安全,又严重影响水上疫情防控,海事部门将持续重点盯防。
案例 1
2020年2月5日,“鲁济宁拖**”船队(所有人:邹城市**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船籍港:济宁)在定易洲锚地内锚泊等待进闸期间,船队驳船上2名船员乘用自备艇拟上岸购物,因风浪较大在长江#110黑浮下游水域翻沉,2人落水后被附近船舶救起。
案例 2
2020年2月5日,“皖五江**”轮(经营人:安徽省**沫河口航运公司,船籍港:蚌埠,总吨1596,本航次由湖北富池空载驶往扬州)船员张**使用自备艇在泰州南官河口至长江#90红浮之间水域搭载“东泰**”轮2名船员上下船(“东泰09”轮经营人:安徽省**东泰航运有限公司,船籍港:蚌埠,总吨2706,本航次由湖北武穴载石子至泰州,卸完后在长江#90浮附近水域锚泊),在送达“东泰**”轮2名船员后,该自备艇于返航途中翻沉,1人落水后获救。
案例 3
2020年2月9日,“皖六安**”轮(经营人:六安市**航运公司,船籍港:六安,总吨:992,本航次由芜湖荻港载水泥熟料2000吨到盐城大丰),该船船员乘用自备艇在停31水域航行拟上岸购物,被南京海事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并扣押。
案例 4
2020年2月10日,“永泰**”轮(经营人;扬州**船务有限公司,船籍港:扬州,总吨;960,本航次由江西湖口载1790吨钢材驶往上海)船员杨**在南通天生港上锚地利用自备艇供船员上下船舶,在天2号浮附近水域被南通海事局扣押。
案例 5
2020年2月10日,“东泰**”(经营人;安徽省**东泰航运有限公司,船籍港:蚌埠,总吨;1509,本航次由上海载3500吨煤炭驶往如皋)船主孙**利用自备艇在靖江锚地利用自备艇供船员上下船舶,在天7号浮附近水域被南通海事局扣押。
上述案例反映出部分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松懈,对疫情防控重视不够;部分船员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对疫情管控要求置若罔闻。
对此类行为,海事部门将坚决查处,对涉事自备艇依法扣押。同时,通报交通主管部门和港航单位,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船舶,三个月内不得提供港口码头及临时过驳区靠泊装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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