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将实行更加开放的国际船舶登记检验制度
发表于 2020-01-17 15:19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合深圳市政府15日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中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关于发挥海事作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共6大类24项举措,基本涵盖了海事监管服务的所有领域。海事部门将借助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契机,实行更加开放“中国前海”国际船舶登记检验制度,服务深圳形成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
据悉,目前在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实施的以“中国前海”为船籍港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虽然放开了登记主体,优化了登记流程,但在适用范围、税收政策、船舶检验等方面仍存在诸多制约,吸引力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是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推动将“中国前海”国际登记船舶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不参与国内运输市场经营的钻井平台、海洋工程船、私人游艇等。
二是推动免征“中国前海”国际登记船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法律规定,我国船舶进口需缴纳高达27%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目前船舶从境外船旗转为“中国前海”船旗,仍视作进口,这导致无法吸引中资方便旗船舶、外资或港澳台资企业船舶申请国际船舶登记。对此,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推动有关部门将“中国前海”登记船舶视作“境内关外”,直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是在深圳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入级检验业务。目前,国际知名自由贸易港船舶登记实践中,均放开船舶入级检验、法定检验市场,认可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单位进行检验发证。海事部门将探索在前海逐步放开入级检验和法定检验,并授权深圳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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