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省级船员集体协议签订
发表于 2020-01-08 17:44
近日举行的山东省船员集体协商会议上,我国第一个省级船员集体协议在青岛签订。协议涵盖了船员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福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伤亡保赔、教育培训、争议处理等内容,是一份全面反映船员劳动管理和职业保护的综合性协议文本。
为保障船员合法权益,促进船员体面劳动,推动山东省海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航运经济可持续发展,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前期审慎酝酿、反复协商,一致认为制定与船员利益密切相关的示范性协议文本,以规范船员用人单位和船员在劳动关系中的双方行为。在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山东省船员集体协议(草案)》。
山东省海员工会代表山东省船员、山东船员服务协会代表山东省船员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有关公约,经过充分讨论和平等协商,就《山东省船员集体协议(草案)》达成共识。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foxmail.com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