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上海某集装箱公司人事经理在多个船员群发的某船员表现信息。
效果似乎与他初衷相反,没有船员站在他一边。
还真没有。
或许,不应该发在船员群吧?
发在船东群或人事管理群效果应该相反?
以下为船员群船员发言摘录:
不给工资还说得出口?
这还好意思怪船员?
不结清工资的船名要爆光出来,坚决不能上。
以后再看到发这个的,骂他们!
好赞同!
不发工资还理直气壮!
你就大大方方地说,公司安排你本港休假,上、下船路费全额报销、工资一分不少、下船前结清,你看他好意思做什么动作?
你把中介费也退回给他,他肯定不会***!
明明是炒掉,还说安排它船。
鬼才相信。
不***才怪。
我就是太好说话,给他们炒掉,什么都不说就下船。
凭发票寄到公司,他们会报销,报销个鬼!
工资时有克扣。
好几次,我到海事法院起诉才要到工资。
这些黑船东,路费上船3个月才报,6个月才报下船路费。
还有一家台州WM公司,下船只报300元路费,从海口下船回吉林,1/4都不够。
走着回家啊?
这家公司我听说了,要正规发票才能报。
现在进港黑车动辄一百、二百的,哪来的正规发票?
还不如一些平潭老板。
我上次上的平潭船,没做够6个月被炒。
老板提前一天和我说,
下船全额报销路费(上船路费在船期间已报销)、
工资一分不少、
下船前结清。
我们船跑外。
一名船员说,交通部有文件,船员的配偶可以随船。
老板说,可以呀。
要办什么手续,我这里全部绿灯。
大老板姓林。
这次我又上平潭船!
二老板姓林!
以后只要老板姓林,
管它平潭船、潍坊船、上海集装箱船,
你们不上,我上。
船员在职履职,是基本义务;
船东支付工资,报销相关费用,亦是义务;
其中曲折,仅凭一方之言,无法判断;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想法,或者对此事了解一二的,也欢迎来爆料!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foxmail.com
>>>>>>>>>>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