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S,那些您需要了解的事儿
发表于 2019-12-06 16:44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AIS(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是一种船舶导航设备,通过AIS使用能增强船舶间避免碰撞的措施,能加强ARPA雷达、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报告的功能,能在电子海图上显示所有船舶可视化的航向、航线、航名等信息,达到改进海事通信的功能和提供一种船舶进行语音和文本通信的方法,增强了船舶的全局意识。AIS采用船舶全球唯一编码体制,即MMSI码来作为识别手段。每一船舶从开始建造到船舶使用解体,给予一个全球唯一的MMSI码。
AIS有识别船只、协助追踪目标、简化促进信息交流和为避免碰撞提供辅助信息等功能,它的正确使用有助于加强海上生命安全、提高航行的安全性和效率,以及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AIS的配备要求
SOLAS公约第V章第19条第2.4款规定,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和500总吨及以上的非国际航行船舶,以及不论尺度大小的客船,应按要求配备1台自动识别系统(AIS),装有AIS的船舶应使AIS始终保持运行状态,但国际协定、规则或标准规定要保护航行信息的情况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载自动识别系统设备检查导则的通知》 (海船舶〔2015〕51号)规定,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500总吨及以上的非国际航行沿海航行船舶,所有客船(如有免除的除外)应配备A级AIS。200总吨至5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所有港作拖船和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自航船舶,航行于内河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船舶以及100总吨以下的液货船和集装箱船应配备A级或B级AIS设备。
A级AIS设备
B级AIS设备
常见的“不按规定使用AIS设备”情形
I、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II、不按照规定在船舶自动识别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
III、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发生故障未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AIS设备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二)项的规定,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不按照规定保持AIS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或者不按照规定在AIS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或者AIS发生故障未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等违法行为,将会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同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发生事故的,将会被给予扣留或者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的规定,还会被给予船员违法记分2分的处理。
典型案例
案例1
2019年11月13日,广州海事局新港海事处执法人员通过智慧海事监管平台发现广西籍散货船“A”轮AIS在线率较低,并发现该轮AIS信号已丢失,随即发送指令让现场执法大队登轮协查,执法人员登轮检查时发现,“A”轮靠泊码头时AIS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并且开关机记录不连续。执法人员依法对“A”轮船长处以了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了船员违法记分2分的处理。
案例2
2019年6月17日,广州海事局南沙海事处执法人员对惠州籍散货船“B”轮现场检查时发现,“B”轮AIS设备信息里的MMSI码与《海上移动通讯业务标识码证书》的MMSI码不同。执法人员依法对“B”轮船长处以了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了船员违法记分2分的处理。
案例3
2018年6月27日,广州海事局南沙海事处执法人员清远籍散货船“C”轮现场检查时发现,AIS升级扩展无法显示AIS开关机记录正确时间,但未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执法人员依法对“C”轮船长处以了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了船员违法记分2分的处理。
常见问题
1.AIS设备天线的未连接和安装问题;
2.擅自修改AIS设备的MMSI和船名;
3.B级AIS设备质量较差;
4.B级AIS设备中文船名混乱;
5.部分船员AIS设备操作能力和水平较低。
原因分析
一、为控制成本,购买劣质廉价的AIS设备,设备经常故障;
二、船舶变更船名、MMSI或船舶类型时未及时修改静态信息;
三、为逃避海事部门监管,擅自修改船舶MMSI码和船名;
四、一些船舶单位和企业尚未把AIS设备的使用纳入船员培训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船员AIS设备操作能力和水平较低;
五、对船载AIS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既不给予技术支持也不及时聘请工程师进行维修或予以换新。
广州海事部门提醒
1.请按照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有关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AIS设备,在航行、停泊和作业时始终保持AIS处于正常开启和工作状态;
2.请保持相关船舶信息真实准确,当船舶变更船名、MMSI、船舶类型或船上人数和航行状态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在AIS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
3.天线在潮湿环境下容易氧化腐蚀,请定期检查天线以及信号AIS电源线连接情况, 确保AIS设备主、应急两套电源供电,避免异常关机,一旦AIS发生故障,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4.特殊情况下,为了保护航行信息,防止船舶信息泄露(如航经海盗区),而暂时关闭AIS的情况也应在航海日志中如实记录;
5.请航运企业对船员加强有关AIS设备的培训,并做好AIS设备自查自检工作。
供稿:新港海事处
编辑:新港海事处 曹远燎
编审:李学坤、宁禹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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