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镇江海事部门发布了多项服务举措,其中规定,江上航行船只的生活污水,不允许直接排入长江。近日,一艘巴拿马籍外轮,在靠泊大港水域期间,偷偷排放生活污水,当地海事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11月6号,镇江大港海事处两名港口监督检查官,在对靠泊辖区的船只例行检查中,发现巴拿马籍外轮“风池”的防污染设备有可疑之处。
镇江大港海事处新坝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马国团介绍,从该船的生活污水证书上看到,该轮只配备了生活污水处置装置,没有配储存柜。执法人员实际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于关闭状态,而且已经达到了高位报警,就说明生活污水已经满了,没有地方再排了。
执法人员怀疑,该轮生活污水可能直接偷排进了长江,随即对船上生活污水管路布置图进行核查,发现该轮生活污水排出阀始终处于开启状态,在充足的证据下,外轮负责人承认为了节省处理费用,偷偷排放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
据了解,如果不按规定排放,会对长江的水体进行污染。根据我们国家法律,执法部门会对船长和船舶进行处罚,同时对相关的船员进行相应的扣分等一些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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