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22号令)
发表于 2019-10-08 10:34
(2017年5月17日交通运输部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 2017年5月23日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2号公布 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
现决定废止下列2件交通运输规章:
序号 | 发布机关 | 规章名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 |
1 | 交通部 |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 | 2003年5月13日 |
2 | 交通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 交通部令2007年第7号 | 2007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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