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法规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3号)

管理员 发表于 2019-10-08 09:30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3号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6月26日经第1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9年7月1日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滚装船舶、船员第三章 滚装船舶经营人、管理人第四章 车辆、货物和乘客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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