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考试计划出炉
发表于 2019-07-19 1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
公布2019年全国海上非自航
船舶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2019年度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考试计划新鲜出炉,一起来看看有关事项如何安排~~~
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考试考点设置
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考试考点以方便考生和航运企业为原则,结合申请参加适任考试的考生人数和生源分布进行设置。考点的具体设置由各直属海事局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
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形式
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考试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的形式。
请有关培训机构和航运单位,按计划做好报名和考试相关工作。
全国考试计划:
今年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全国适任考试共举办2期:
(一)第1期考试时间:2019年8月8-9日;
报名受理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26日;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8月2日;
(二)第2期考试时间:2019年12月5-6日;
报名受理时间: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11月21日。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不受理报名申请。
浙江辖区报名和受理:
(一)各申办单位(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以下要求向各海事机构递交规定的申报材料:
1、宁波、舟山、温州和台州海事局分别受理辖区内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申报材料;
2、浙江海事局受理宁波、舟山、温州和台州海事局辖区外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申报材料。
(二)申请条件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三)申报材料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适任证书》申请表采用《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其他:
浙江辖区船员的适任培训和考场由浙江海事局统一安排。未尽事宜按《关于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07]36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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