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如何防患于未燃
发表于 2018-04-24 17:43
近期,马士基航运旗下两艘集装箱船接连发生火灾,引发业内广泛关注。船舶火灾预防预控有哪些难点,有哪些典型经验,发现火灾隐患或者险情应如何应对?本版今日特编发一组稿件,以飨读者。——编者
□企业经验
24小时巡舱打卡守护消防安全
陈殿斌
消防安全是船舶防控的重点也是难点。为切实抓好客滚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渤海轮渡通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管控管理体系和创新消防安全控制措施等,对船舶火灾进行了有效的预防预控。
隐患是事故发生的根源,渤海轮渡通过建立“三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隐患,形成全员参与、全面查找、跟踪消除的闭环管理机制,努力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三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即船舶班组在航前、航中、航后实施“一级隐患排查”管理;船长、船舶部门长通过每月定期安全自查实施“二级隐患排查”管理;职能部门通过每月两次对船安全检查实施“三级隐患排查”管理。
切实抓好船舶消防风险管控,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同样至关重要。渤海轮渡通过建立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了安全生产风险识别、评价方式方法,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船舶消防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风险级别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定期组织管理部门、船舶进行风险评价。同时,我们还建立《紧急情况的描述、标识和应急反映程序》,制定船舶火灾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根据客滚船的特点,渤海轮渡还量体裁衣,针对消防安全控制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创新管理举措。一是严密防守,努力将火灾隐患控制在船下。车辆在登船之前,均要在大型安检仪进行X射线扫描安全检查,船舶工作人员还会对车辆进行全面复检,所有旅客均实行实名制购票,通过一系列举措将火灾隐患控制在船下。二是重点做好客滚船车辆舱的防火控制。车辆上船后,由指挥人员再次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并进行有效加固,杜绝车辆在船舶航行中移位、倾覆,甚至车辆相互碰撞发生火灾。在开航前,由船舶大副组织人员对车辆舱进行二次清舱检查,采取从上到下,由前至后的拉网式检查,通过清舱这一举措,进一步杜绝了火灾隐患。三是实施航行中客舱、机舱巡舱打卡制。船舶客舱和机舱作为船舶的核心区域,具有火灾载荷大、散热困难,发生火灾难以扑救等特点,加强重点区域的巡舱打卡,对及时发现初期火灾尤为重要。渤海轮渡一直坚持在客舱及机舱均实行24小时实时巡回检查打卡制度,能保证在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将火情控制在初始阶段,避免火情进一步发展,贻误最佳灭火时机。
作者系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船长
重视船员两因素:身心健康 素质过硬
薛周
船舶火灾的预防与控制,人为因素在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有效预防和控制船舶火灾,首要的需解决“人”这个关键要素。
重视船员的心理健康状况。船员在船工作期间,生活、工作相对固定化,长时间远离陆地,离开家人,缺乏社会交流,容易造成船员心理活动单一,从而导致产生心理疲劳,诱发心理问题。而不良的心理问题可造成人员思维迟钝,行动缓慢,配合不协调等严重影响生产的不安全因素,导致错误操作,最终造成船舶事故。船员管理公司应定期为船员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并加大对船员职业价值、社会价值和对社会发展贡献的宣传,营造船员安心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合理安排船员在船工作周期,让船员充分得到休息,消除疲劳,融入家庭、社会,释放情绪。尤其是当船员在船工作有合理需求时,尽可能满足船员需求或给予合理的解释,消除其顾虑,使之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这样对保证船舶安全运营,有效防止船舶事故发生大有裨益。
提升船员的消防素质和技能。在某轮货舱着火事件中,船员反应迅速,立即采取安全措施,按照应急程序,释放固定二氧化碳进入起火货舱控制起火区域,使火灾被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船员自身的消防素质和综合技能在应对火灾时显得尤为重要。中远海运能源历来注重船员培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例如:针对轮机部船员在消防器材操作上的短板,专门组织轮机部船员定期进行舟车式灭火器和背桶式泡沫喷枪等机舱重点消防器材的培训。同时,利用岸基资源,将消防设备操作流程拍摄成视频,通过直观的多媒体教学,提高船员培训成效。同时,还需不断提高和完善船员综合素质,加强船员的船舶防火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船员预防和控制船舶火灾发生的意识,重视船员消防知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使船员在船舶火灾的预防与控制中做到沉着应对。
作者系上海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运营保障部副总经理
发生火情,船舶该怎样自救?
薛周
船舶发生火灾事故,自救是最及时、有效的灭火途径。为了自救灭火,船舶消防设备必须时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必须加强船舶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检查,重视船舶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船公司和船舶都应根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对船舶各种消防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通过检查还能及时发现消防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处理,确保船舶消防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的工作状态。在船舶突发火灾时,消防设备能发挥出最佳功效,有利于扑灭初期火灾。
某公司的某艘船舶曾经历过一次成功自救。该船船员在搬运雷达杀虫剂过程中洒落甲板,在高温舱室存放一段时间的雷达杀虫剂与甲板撞击,突发爆燃引起大火,船员们在起火初期,采取了正确的灭火措施,同时在公司应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导下,扑灭大火,满载近3万吨汽油的船舶安然无恙。因此,船舶在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正确自救,措施得当,也是船舶避免意外火灾造成恶性后果的根本。
在火灾初期时,船舶应采取积极而正确的灭火措施。首先要发现及时,船舶应增加关键区域的日夜巡回检查,保持火警探测设备随时适用。当发生火警报警时,应高度警觉,安排人员奔赴现场查看,确认是否为误报警,避免延误时机。尤其是,现在船型越来越大,机舱上下十几层,甲板巡回范围广,船员应不畏工作量的增加而应该认真做好每一次巡回检查。其次,现场发现火警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应使用就近灭火设备进行灭火,较多火情在初始阶段,范围较小,容易消灭。最后,船长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全船船员发出警报,采取正确的灭火措施,并安排人员察看火情,正确判断,使用更为合适的灭火方法,快速将火情扑灭。
作者系上海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运营保障部副总经理
□专家建言
全程监管集装箱危货运输
段晓瑞
在集装箱船火灾预防预控中,集装箱危险品运输是重点。而危险品瞒报、谎报等现象是导致集装箱船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对此,需要强化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危险货物包装、装箱等源头监管,对谎报以及虚报危险品货物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为何集装箱危险货物会瞒报、谎报?究其原因,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的高要求和高成本驱使从业者把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为普通货报关,只要监管单位不开箱验查就可蒙混过关。许多危险货物即便拆箱查验,在没有专业人员和仪器时也未必能区分辨别。
面对纷繁复杂的危险货物瞒报花样,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这类瞒报具体可分三类:一是,包装和装箱是符合规范的,只是危险货名张冠李戴,这会造成码头和船舶误按普通货配载,没有按危险货物的要求安排物理或空间隔离和堆垛限量,一旦发生事故,将会产生连锁反应。第二,将包装和装箱都按普通货操作,这种集装箱本身更加危险。第三,是货主把装箱完全委托缺乏危险货专业资质的物流单位进行,而不加以过程跟踪指导。
大量的相关事故表明,因谎报和瞒报引起的事故后果很严重,托运人、承运人等各方都应该提高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责任意识,***齐下,杜绝集装箱危险货物谎报或瞒报行为,消除集装箱船火灾安全隐患。
一是,设立奖励制度,鼓励举报。鼓励船方对承运货物实施检查;设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鼓励港口等相关方举报危险货物集装箱瞒报运输行为,举报成功的给予一定奖励,让全社会都参与到打击瞒报的行动中来。
二是,严格监管。在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时,严格申报单证审核,审核单证所需的信息要求、签字确认要求、格式要求和填写要求,特别是适运单证的附加信息要求。海事管理机构应对报备的单证进行抽查审核。同时,加强海关、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检验检疫局的合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各自在危险货物管理上的行业和专业技术优势,必要时开展联合行动。对查获的危险品货物瞒报案件,海事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加大处罚力度,让其因为瞒报而承担巨大损失,使托运人不敢瞒报最后达到不愿瞒报的效果。
日常检查切莫疏忽
王焱
在PSC(港口国监督)检查中,由于船员疏忽、不重视日常检查,而造成的滞留很多,对船舶消防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保证船舶消防安全,笔者认为,船员检查要功在平时,注重日常消防检查,避免因疏忽大意而引发事故。
日前,宁波海事局在PSC检查过程中发现,某船舶固定CO2灭火系统的瓶头阀安全销未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移除,导致一旦发生火灾,CO2气体无法释放的严重缺陷。经询问,该轮上一港在船厂修船,曾对固定CO2灭火系统进行检修,为了防止CO2气体的意外泄漏,维修人员插上了安全销。在检修结束送船安装后,维修人员未将安全销移除,船员也未及时发现,导致该项严重缺陷的产生。事例中,船员因自身疏忽检查,导致发生火灾船舶无法启动固定CO2火灭系统,甚至最终将会导致船毁人亡的严重后果,由此可以看出船员在日常中认真做好消防检查的重要性。
在PSC检查中,船舶结构防火、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是消防问题集中凸显的地方,船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做好日常消防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船舶结构防火是火灾防控的根本,不同处所之间有不同的耐火分隔等级要求。在日常检查中,要重点关注防火门的关闭装置或操纵装置,不同等级的分隔是否有适当的延伸,耐防火分隔上的贯穿及防止热传递是否破坏原有的分割。
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作为船舶火情的“预警机”,能使船员尽早发现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灭初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因火灾带来的人命和财产损失。以固定式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为例,在日常检查中,要确保系统处于即时可用状态,能正确指示火灾发生的位置;探测到烟火或其他燃烧产物时,应在控制板和驾驶室或连续有人值班的中央控制站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等。
灭火系统作为船舶发生火灾后唯一的自救灭火设备,保证系统的有效性至关重要。以固定式CO2灭火系统为例,要重点坚持向被保护处所输送灭火剂所需的管路有无控制阀,控制阀上有无清楚地标明该管路所通往的处所;有无自动声响报警装置,如释放前报警,其效果如何;CO2灭火剂的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两套独立的控制装置,两套控制装置是否位于一个标明具体所控制处所的释放箱内;相关船员是否熟悉CO2系统的操作等。
作者系宁波海事局港口国监督检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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