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 因为救助海上难民,这名船长陷入了20年刑期!
发表于 2019-06-21 16:23
近日,一名德国女船长因在海上救助难民而被指控的事件在全球航运业界引发关注。大家关注的根本,并不在于这件事本身,而在于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所能对今后海上救助事件中当事人行为取向的影响......
来看看吧
皮娅·克伦普(Pia Klemp),一名35岁的德国女船长,因在地中海营救了上千名移民并将其送至意大利,这使她最近遭受了意大利政府的指控,或将在意大利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以及难以想象的高额罚金(每救助1人,罚款15,000欧元)。
皮娅·克伦普(Pia Klemp)
该案引发了欧洲社会的广泛关注,近8万多人签署***书,要求意大利当局撤销对克伦普的刑事指控。
目前,德国女船长克伦普正在意大利接受调查,她所驾驶的船舶“Iuventa”号此前被意大利政府禁止在意大利领海航行,目前也已被扣押。
海上难民
意大利司法当局表示,克伦普涉嫌非法协助地中海落水的上千名移民进入意大利,已触犯意大利刑法。
对她的审判预计很快开始,意大利法院当局将判决他究竟是一名人道主义工作者,还是非法协助难民进入意大利。
海上难民
克伦普在接受瑞士一家媒体采访时说:“我只遵循国际法,特别是海洋法,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拯救人们远离痛苦,如果将他们丢弃在海上,就等于让他们活活等死,我不能接受因此而入狱,这是非常荒谬的。”
一些支持克伦普救助行为的人士也表示,她救助溺水的移民不是非法行为。事实上,救援工作符合联合国的海上救助政策,也符合船长的基本职责。
实施救援的“Iuventa”号
当前,克伦普正在寻求筹集资金以支付可能达到50万欧元的法律费用。
为了帮助克伦普筹集这些诉讼维权费用,克伦普家乡的一家酒吧日前发起筹款活动,将出售一种以“克伦普”命名的啤酒,每售出一瓶,将捐赠50欧分给克伦普,用以支持克伦普维权行动。
“Iuventa”号实施难民救助
克伦普强调,如果意大利法院认定她罪名成立,她将上诉至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
对于克伦普被指控的事件,联合国难民署也表示遗憾,称海上救援是“长期的人道主义要求,也是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任何船只或船长都不应该为遇险船只和即将失去生命的船只提供罚款。”
海上难民与救援船
法 规 公 约
《联合国海洋公约》
第九十八条 救助的义务
1.每个国家应责成悬挂该国旗帜航行的船舶的船长,在不严重危及其船舶、船员或乘客的情况下:
(a)救助在海上遇到的任何有生命危险的人;
(b)如果得悉有遇难者需要救助的情形,在可以合理地期待其采取救助行动时,尽速前往拯救;
(c)在碰撞后,对另一船舶、其船员和乘客给予救助,并在可能情况下,将自己船舶的名称、船籍港和将停泊的最近港口通知另一船舶。
《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
第十条 提供救助的义务
1.只要不致于对其船舶及船上人员造成严重危险,每个船长都有义务援救在海上有丧生危险的任何人员。
2.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履行第1款所规定的义务。
3.船舶所有人对船长不履行第1款中的义务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船长义务
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义务尽力救助海上人命。
虽然不少国际法规和公约都有关于实施海难救助的规定,有正向提倡的,也有负向惩戒的:
正向提倡——有关救助义务的规定
《1910年统一海难援助和救助某些法律规定公约》第11条
《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第10条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第98条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10条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SAR)第3章
......
这些法规公约都规定了救助人命和遇险船舶是船长和沿海国的义务。
负向——有关逃避救助的法律责任
不少船旗国都对此做了规定,若违反此救助义务,有可能导致刑事责任,如:
《美国法典》第2407条的规定,船长回避救助人命最高可判两年徒刑;
俄罗斯《刑法》也将船长见死不救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但是,尽管有这样的规定,实际中船舶和船长在海上航行中遇到需要救助的难民船,在实施救助时,也还是有些顾虑:
一方面,这个顾虑可能来自于公司。虽然在实施人道主义救助前,船长都会向公司请示,但因为救助延误航期,公司要承担和支付额外的人员工资、燃油费用、租船费用等,这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支出。
另一方面,这个顾虑可能来自于法律风险。比如类似于上述克伦普女船长面临的刑事指控,不管是否真的是非法协助难民进入某国,总之实施救助者会面临这样的法律风险。
鉴于船舶和船长、船员们在实施救助时存在的顾虑和隐忧,所以业界有必要更加长远地看待和思考克伦普女船长被指控的事件。
致命后果 ——
此次德国35岁的克伦普船长因救助难民被指控的事件,已经成为一件业界普遍关注的苗头性事件,因为它的结果会影响到今后全球船舶和船长在海上遇到难民需要救助时,是否会坚定地按照有关国际公约和船旗国的规定去履行义务。
如果作为船长,克伦普海上救助难民确实是出于人道主义,而又被成功“定罪”,那是不是等于在间接地扼杀和无视海上难民的生命呢?
业界呼吁 ——
对此次克伦普船长救助难民的事件,经客观公正调查与审判后,如确实是非法实施救助并从中牟利,那是要严以惩处的;但如果因为接收国难以承受难民带来的沉重负担而迁怒于实施救助的人,那就万万要不得了,因为这可能关系到今后数以千百计难民的生命。
船舶在海上航行不易,船长及船员本身就承担着繁重的航运任务、严格的环保使命,不要让他们再因为实施人道义务而陷入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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