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履行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告

管理员 发表于 2018-04-21 2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4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履行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告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农业部的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8年4月20日起,交通运输部正式履行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二、拟订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法规及标准,监督管理、行业指导等行政职能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承担;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等职责由中国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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