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为11名船员追回三十余万元工资
发表于 2018-04-10 17:29
4月3日,“东方华信16”轮的船员给北海海事法院送来一面印有“细心耐心明理释法司法为民实现公平正义”的锦旗,感谢法官为他们追回38.5万元工资。
2017年5月,杨某等11名船员被广东某船舶管理公司派遣到某海运公司经营的“东方华信16”轮船上工作。因海运公司4个月没有给船舶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致使船舶管理公司拖欠杨某等11名船员3个月工资共计38.5万元。
今年3月27日,11名船员来到北海海事法院驻防城港法庭,请求法官为他们***。防城港法庭当即启动快速审理程序,组成审理团队开展调解工作。
主办法官尝试联系海运公司及船舶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对方表示正在协商此事,暂时无法给出具体解决方案。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3月28日,杨某等10名船员向北海海事法院提出扣押“东方华信16”轮的请求。为切实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防城港法庭立即依法对该轮实施扣押。
4月1日,主办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继续做调解工作,多次与海运公司及船舶管理公司负责人沟通协调。海运公司负责人终于被法官的诚恳和耐心打动,答应派人立即赶赴防城港处理此事。
主办法官与海运公司代表面谈,并与船舶管理公司代表数十次的电话沟通后,4月2日傍晚,海运公司将38.5万元汇入船员代表的账户中。船员随即申请解除扣押船舶并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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