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先行助力执行多方配合扣押船舶
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地完成了一项异地涉案船舶扣押任务。
原告崔某与武汉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船舶沉没,使其购买的PHC管桩发生灭失,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人民币56万余元。
经海口海事法院一审判决、二审省高院调解后,被告武汉某公司应赔偿原告崔某50万元。然而调解文书生效后,被告武汉某公司只付了部分金额便迟迟不履行余下的调解书内容。崔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上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武汉某公司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公司名下有“宏翔 XX8”、“宏翔XX9”两艘船舶,承办人立即实施了查封,但是被执行人一直对此置之不理,而且船舶不知所踪,无法找到其船舶进行扣押,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依然密切关注船舶动态。3月13日,执行法官通过每艘船上都安装的AIS系统,对“宏翔XX8”轮进行了定位查询,发现“宏翔XX8”轮现在正从广西防城港驶往海口的途中,承办人一方面致电海口海事局交管中心,希望他们对该轮一进入琼州海峡航道便对其进行实时追踪,一方面立即准备扣押船舶材料,如果该船一旦靠泊海口就立即实施扣押。谁知经过一夜的等待,第二天发现该轮并没有停靠海口,而是穿越琼州海峡驶往广东珠江流域。
此时,案件承办人并没有放弃搜索,而是利用网络继续查询该船。最终,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该船在近期的航次均是往返于广东佛山和广西防城港之间,承办人判定,该船很有可能再次从广东佛山驶往广西防城港。又经过三天的等待,执行法官发现,该船于3月19日凌晨通过琼州海峡驶往广西防城港方向。
由于时间非常紧急,在多方查询船舶进港预报信息未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当即作出决定,一方面联系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法庭,希望得到协助,一边立即飞赴防城港。在防城港法庭的鼎力配合下,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法官、法警队干警们于20日凌晨将船舶进行扣押,这场历时近一周的寻船行动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突袭”,大大出乎被执行人武汉某公司的意料。被执行人迫于船舶被扣的压力,次日一早便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防城港法庭与法院进行协商。承办人向被执行人告知现在航运市场行情较好,及时履行可以不耽误其继续生产经营,在承办人的主持及协调下,被执行人马上与申请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于当天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在海事执行案件中,因为船舶移动的特性,准确把握船舶位置动态、及时采取司法扣押措施是能否成功执行案件的关键。在本次执行中,海口海事法院干警一方面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运用大数据分析对比研判,准确定位和实时追踪被执行船舶所在位置,另一方面与兄弟海事法院通力协作,最终成功执结这宗案件。
近年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在执行工作上的广泛应用,大力转变传统执行工作模式,在财产查控、网络拍卖、跨域执行等方面实现重大变革,在执行信息化工作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执行局积极落实实现指挥中心“专人专岗”,实现与执行指挥系统的有效对接,通过法院之间的资源共享、交互协作,大大提升了执行便民力度。数据化的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在“互联网+”时代的司法体验,改变“查人找物”的传统模式,让执行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管得住,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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