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水域交通艇安全航行须知
发表于 2018-02-24 18:44
交通艇人员配备和驾驶
一、交通艇驾驶员必须持有船舶驾驶的适任证书,交通艇载员人数建议不超过3人(包括驾驶员),尽量选择码头锚地提供的有安全保障的交通艇,不搭乘无牌无证的渔船、农用艇。
二、登艇时,若艇和码头间距较大、高低悬殊,不得冒险跳越,应待艇停稳后按顺序上下。航行中,人员不得站立、也不得坐在无安全护栏的舷边。靠泊或装卸物品时,必须系妥缆绳,不允许站在船沿或脚跨两船。
三、交通艇在航行时,艇上所有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才可开船,驾驶员应当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环境,特别是在渔船停泊区,应当及早减速行驶,以免引***损事故,夜间航行时,需做好安全措施,悬挂红色信号灯,配备***。
四、航行过程中,密切注意观察河面涌浪走势和他船航行动态,注意采取避碰措施。航行时要小船避让大船、快船避让慢船。不可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强行超越他船,超船、会船时减速示意,把握好船距,不在高速航行时突然急转弯。
违规搭乘农用艇通勤的行为
交通艇日常维护和应急事项
一、每艘交通艇均应配备泡沫灭火器和适量救生衣、救生圈,需定期检查,确保交通船上救生物品完好有效。日常做好交通艇的防碰、防漏、防火工作,做到舱内无积水,无油花,船面清洁卫生。
二、交通艇每次起动前,需对艇进行检查,确保交通艇处于适航状态后才能航行。驾驶员离艇时应再次检查船艇及船外机情况。禁止违章冒险航行,及时关注天气预警,在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航行。
三、水上航行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向海事部门寻求救援,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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