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七个国外港口发布了关于危险品出口最新规定,有出口到以下几个国家的客户请注意!
德国汉堡、荷兰鹿特丹港
德国汉堡、荷兰鹿特丹两港规定,所有进出这两个港口的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危规编号等都必须符合《国际海运危规》的要求,货物外包装表面必须印刷有危规规定的包装标记,如:1A1/Y。
泰国曼谷港
泰国曼谷港规定,凡进入该港卸货的易燃、易爆的270种全危险品必须在船边直接将货提走,其它上千种半危险品必须在船舶卸货后三天内将货提离港口。
菲律宾马尼拉港
菲律宾马尼拉港规定,下列危险货物必须在船边卸交收货人:冰醋酸、活性炭、磷酸、双氧水、保险粉等。因此,上述货物的提单上必须列明收货人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号。
蒙巴萨、坦噶、达累斯萨拉姆
蒙巴萨、坦噶、达累斯萨拉姆三港口当局均规定,所有危险货物收货人均需在船边直接提货,同时在提单上加盖有关条款。
另外,危险品出口到卡塔尔,不论种类,到港后货主需要立即前往港口提货。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foxmail.com
>>>>>>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