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智控通航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船舶建造水平、船用设备的可靠性及海上通信手段的科学性逐步提高,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船舶的航行安全除了受船舶条件约束外,还受自然条件、通航条件、船员适任性和船岸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船舶遇险事件仍然时有发生。
险情回顾
2017年11月27日凌晨3时左右,在珠江口伶仃航道海域,“锦XX”轮与“顺XX”轮发生碰撞,导致“锦XX”轮沉没。截止11月30日1700时,船上14名遇险船员已被成功救起9人,在其舱内及附近水域发现并打捞起两具遗体,其余3人仍下落不明。搜救力量仍在全力搜寻。
➤ 海(水)上险情
船舶、设施和航空器在海上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的事件,亦称为海(水)上突发事件。
➤ 海(水)上险情的种类
无线电通信系统报警:
全国统一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
海事机构或水上搜救机构值班电话
甚高频无线电话(VHF)报警
甚高频、高频、中频数字选择性呼叫(DSC)报警
应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报警
海事通信卫星船站(INMARSAT)报警
莫尔斯电报报警
安保信息报警
其他可用报警手段
非无线电通信系统报警:
号灯号型
橙色烟雾信号
以任何雾号器具连续发声
火箭降落伞式或手持式的红色突耀火光
两臂侧伸,缓慢而重复地上下摆动
其他可用报警手段
“12395”音译为:要岸上救我,以便于在应急情况下唤醒记忆。
遇险船舶报警时,尽可能说明以下内容:
船名、联系方式和救助需求;
险情种类,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遇险人数及伤亡情况。
如果条件允许要进一步报告以下内容:
水域污染情况;
船舶碍航情况;
事发现场的气象、海况信息,包括风力、风向、流向、流速、潮汐、水温等;
载货情况,特别是危险货物,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
事发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救助请求;
船舶的主要尺度、所有人、经营人。
延伸资料
船舶发生险情未按规定报告的处罚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三)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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