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帖】船员任解职常见九大问题
发表于 2017-12-11 17:49
本文来自:宁波海事
海船船员任职资历录入是一种报备行为。年末的船员任解职高潮就要到来,为解答船员朋友关心的任解职手续、程序及常见疑问,特推送本期微信。
一、 船员任解职有哪些报备途径?
1)海船船员在境内的中国籍船任/解职: 由船员或船方(非代理)提供船员身份证、船员服务簿等材料,到船舶停靠港口的管辖海事处提出船员任/解职报备,海事人员按要求予以办理。
2)海船船员在境外的中国籍船任/解职:由航运公司或甲级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在直属局申报平台向海事机构报备船员的任/解职信息。
3)在“方便旗”船舶任解职的中国籍海船船员:在“方便旗”船任解职船员的服务资历,由海员外派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机构管辖的直属海事局报备。
二、哪些人员需办理船员任解职报备?
所有在船工作的船员,包括政委、厨工、服务员和见习人员等。
三、到海事业务窗口办理任解职报备需提供什么材料?
身份证、船员服务薄、公司调令。
四、因特殊情况未携带身份证,该如何办理任解职?
办理船员任解职手续,船员必须要携带身份证件。
经海事人员核查属实后,如有船员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提供身份证原件,但原件不能读取的情况,可按照非正常任解职程序办理。
五、在船最多可以担任几个职务?
甲板部高级船员最多有三个“职务” (实际职务,兼职职务-G证、见习职务)。
轮机部高级船员最多有二个“职务” (实际职务,见习职务)。
六、如何选择“见习职务”?
海船船员见习主要有:高级船员任职见习、普通船员任职见习和合格证见习。
见习职务选择,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高级船员职务见习→普通船员职务见习→合格证见习)
高级船员任职见习: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
普通船员任职见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
合格证见习: Z02、T02、T03、T05、T08。
七、上航次上船任职,但因故未及时报备任职信息,现船舶停靠港海事机构,能否办理补录?
可以。由船员或船方人员携带船员身份证、《船员服务簿》、公司调令等材料,到海事机构政务大厅办理报备,日期选择为补录当天时间,之前资历不予补录。
八、上次解职未办理报备,假如我是宁波镇海的船员,能否在镇海海事处补录解职信息?
分两种情况:
1.如果在宁波辖区离船,可以到宁波海事局辖区就近的海事处申请办理。经海事人员核查属实后,如符合条件的可按照非正常任解职程序办理。
2.如果不在宁波辖区离船,由您本人或其派出单位携带《船员服务簿》等材料,到离船地海事机构船员管理部门申请补录。
九、我是轮驳公司的“轮班制”的港作船,某一高级船员职务能不能“一职多人”?
可以,但必须是在船实际担任该职务。另需注意的是,在拖轮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所持适任证书等级需与该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总功率)的等级相对应。
船员朋友,若有其他疑问,可以向致电就近的海事机构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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