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发布《中国海事仲裁年度报告(2016)》
发表于 2017-12-08 17:31
12月7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海仲委”)正式发布《中国海事仲裁年度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本次《报告》是海仲委基于已有研究经验对中国海事仲裁事业的再一次深度总结,对于发挥海仲委全国海事仲裁领头羊的作用,加快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保障“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报告》由海仲委委托大连海事大学课题组编写。课题组主要成员包括来自高校、仲裁机构和律所的专家以及实务工作人员等。《报告》从宏观上向读者呈现我国海事仲裁的行业现状以及发展趋势,持续追踪海事仲裁的法制进程,深度解读海事仲裁司法协助与监督概况;从微观上解读以海仲委为代表的机构仲裁特点及规则优势,重点评析热点法律问题与代表性案例,力求多元化、全方位地对中国海事仲裁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报告。
本次《报告》共有三大亮点:第一,***度展示中国海事争议解决行业风采;第二,大数据思维驱动下,深度挖掘海事仲裁裁判规律;第三,以各类案件的案情要素为切入点,***度匹配该类型案件态势分析、争议焦点分析、裁判思路分析、系统理论分析等内容,形成量化评价和完整的知识体系。
《报告》由四个板块组成,分别为2016年度中国海事仲裁概况、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案件分析、中国海事仲裁司法协助与监督数据分析以及年度小结。在“2016年度中国海事仲裁概况”部分,《报告》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仲裁事业发展的支持、建设国际海事仲裁中心的目标以及海仲委服务布局的网络化和仲裁服务的多元化;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案件分析部分,《报告》主要从受案总量、争议金额、简易程序适用情况、结案量、在办案件、延长裁限案件、当事人涉及国家和地区、案件类型等角度系统梳理2016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案件的相关数据。在“国海事仲裁司法协助与监督数据分析”部分,《报告》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主要就案件类型以及处理结果、案件裁定数量与月份、适用程序法的数量及比例等评述了2016年海事仲裁司法监督情况。在“年度小结”部分,《报告》指出,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海运大国。中国海事司法与仲裁界正在致力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国际海事仲裁中心”建设。在“一带一路”倡议、建设国际海事仲裁中心目标的大环境、大背景、大战略下,中国海事仲裁事业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但同时,虽然在海事仲裁领域,中国在海商法制建设、仲裁规则、人才储备等方面初步完成了与国际接轨。但是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由于国际航运发展历史所形成的惯例等因素,中国是世界海运大国却不是海运强国。目前,伦敦、新加坡被公认是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中心。当事人对于海仲委的争议解决能力和服务水平存在更高的期待,在此背景下,中国海事仲裁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
《报告》最后建议,我国仲裁机构应当继续推动中国本土海事仲裁品牌建设,积极参与行业规则的制订,拓展中国航运业整体话语权;同时推动我们仲裁立法的修改与完善,加强海事仲裁的司法协助与监督;强化国家海事仲裁的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培养与仲裁文化建设;不断完善规则与实践,走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积极参加国际上重要的海事研讨会,跟踪业界热点问题,宣传推广中国海事仲裁;组织国内海事仲裁专家和律师参加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提高海仲委的国际化进程;发挥机构管理的优势,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中国海事仲裁在国际海事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以紧贴市场、运行高效、服务优良为主旨,为将中国建设成为国际海事仲裁中心做出贡献,加快实现我国从“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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