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年底放宽外地海员签证
发表于 2017-11-27 17:07
据港媒报道,香港特区政府计划放宽外地海员的签证政策,当出现远洋船被扣查或紧急维修等突发情况,可容许非本地海员向入境处申请工作签证,逗留香港较长时间。新措施预计最快今年底实施。
香港法例规定,外地海员最多只可逗留14日。一般情况下,远洋船舶在港口的平均逗留时间约28小时,但当船只遇到如拘禁、扣留或紧急维修等突发和不可控情况时,就可能要在香港逗留超过14天。为符合法例限制,船舶经营者须不断更换海员,面对人手调配困难。
为解决有关情况,特区政府相关部门正研究可行的入境安排及细节,让外地海员可通过申领工作签证或进入许可,在港逗留超过14天。据了解,需要申请工作签证的海员数目预计并不多,条件将比一般工作签证严格,包括工作地点限于船只,期限最多只按月计,也会有措施防止有人藉船只长期滞港不断申请签证而变相居留。
香港海运港口局委员董立均对新措施表示欢迎。他指出,外地船只在香港的维修时间有延长的趋势,也有因涉及诉讼停靠香港较长时间的情况,船员无法逾期逗留,船只公司就必须派出另一批船员到港顶替,增加了成本和营运困难。业界早前已建议政府放宽外地船员签证,延长他们的留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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