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商渔船碰撞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于 2017-10-17 16:18
近年来,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高度重视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商渔船碰撞事故仍时有发生,尤其是今年伏季休渔期结束以来,接连发生多起商渔船碰撞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较大社会影响。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共同研究,为坚决遏止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势头,避免重特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商渔船碰撞工作
当前,正值海上渔业生产季节和航运繁忙期,各级海事、渔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立即行动,主动作为,深刻吸取商渔船碰撞事故教训,将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实抓好。
各级海事、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2017年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商渔船安全工作会商会议精神,深入推动落实“商渔船安全会商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培训教育、现场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及时互通商渔船碰撞事故信息,全面评估相关水域商渔船碰撞安全风险,积极研究防范商渔船碰撞对策。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海事、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管起,严格执法。特别是对那些只顾生产,罔顾船舶、船员安危的企业、船东、船长、船员以及肇事逃逸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罚。各级海事、渔业主管部门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层层分解、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船员培训教育
各级海事、渔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船员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船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要求船员自觉、全面地遵守避碰规则等安全航行规定。海事、渔业主管部门在开展船员培训教育活动中,可互派人员参加对方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要向船员宣讲事故经验教训,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海事管理机构应积极向渔业主管部门了解辖区渔船活动特点,提醒商船正确避让渔船群。渔业主管部门应加强避碰规则、船舶定线制、船舶航路和锚地等有关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醒船舶正确规范显示船舶号灯号型,航行、作业、锚泊过程中全程保持正规值班,在遇有碰撞危险时不能单纯等待他船避让。不得在商船密集水域和航线交叉水域设网和锚泊。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海事、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船舶安全情况和船员值班情况的核查,尤其在现场检查时要加大船员值班记录的检查力度,防止船舶航行、作业和锚泊期间不按规定值班。海事机构要加大对重点水域的巡航力度,并充分利用VTS、AIS、***等设备,加强商渔船汇聚区域的交通管理。渔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水上非法养殖的监管力度,避免侵占商船航路。渔业主管部门持续推动海上渔船安装符合标准的AIS设备,并督促渔船正规开启和使用。
五、进一步做好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各级海事、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害天气对船舶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及时收集、共享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微博、微信等手段向过往商渔船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为船舶航行安全提供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各级海事、渔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水上突发险情的能力。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海事管理机构开展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刻分析事故原因,共同吸取事故教训,积极完善管理措施。
各级海事、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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