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专家出谋划策“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 长江江苏段迎来水上监管“二次革命”
发表于 2017-09-22 16:13
本文来自:江苏海事发布
9月15日,“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专家研究咨询会在南京召开。交通运输部原安全总监、原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同志,部海事局原副局长、原巡视员黄何同志,辽宁海事局原局长徐津津同志,福建海事局原党组书记申亚平同志,长江海事局原副巡视员王潮同志,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徐国毅主任,大连海事大学刘正江副校长,武汉理工大学郭国平教授等8名专家围绕江苏海事局“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简称“监管体系”)研究应用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共同为提升长江江苏段本质安全水平出谋划策。江苏海事局马小峰局长、党组书记,王士明副局长,徐伟副局长,安全监管“五种方法”试点及部分应用单位和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还特邀中国交通报社、中国水运报社知名记者参加。
专家组从“监管体系”的核心内涵、风险评估、理论研究、综合运用、监管履职、法规依据、深化实践、完善丰富、信息化融合、三级责任链条、宣传推广等不同领域提出问询和建议,江苏海事局参会代表根据实际情况逐一予以回复。
刘功臣同志在咨询阶段最后发言时指出,江苏海事局立足于大安全、大责任、大格局,系统分析了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和重点难点,定向破题、综合施策,形成的“监管体系”特点鲜明、内涵深刻、重点突出。
专家组一致认为,“监管体系”集超前性探索、科学性研究、开放性实践和创造性举措为一体,是一种跨行业、跨领域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的原创性实践。该体系精准聚焦江苏海事局辖区重点隐患治理和通航秩序改善,通过靶向破题,创新了水上安全监管理念和科学路径,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航运生产力转型升级、推动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有积极意义和促进作用,在水上安全监管工作中具有借鉴价值,值得高度肯定和大力推广。
专家组对“监管体系”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根据航运现代化发展形势、通航环境要素变化趋势和风险隐患演进态势,持续完善和丰富具有江苏海事特色的“监管体系”。
二是联合高等院校开展“监管体系”课题研究,进行调研、理论研究、系统评价,定期评估总结“监管体系”实施成效,形成在海事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标准。
三是争取交通运输部授权,在融合现有规章和制度的基础上,制定《长江江苏段水上安全特别管理规定》。
马小峰局长作总结发言时,对专家组和行业主流媒体长期以来对江苏海事局关心、支持、厚爱、帮助表示感谢。长江江苏段水上安全监管“一次革命”发生在“一水一监”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起源于破解亟待解决的航行秩序无序、海轮进江和夜航等水上安全难题,形成于江苏海事局的主动创新、探索实践、大胆尝试,得到了交通部、部海事局的大力指导和推动,最终上升为部令,在全国内河水域首开航路改革先河,并带动了长江三峡库区、安徽段、上海段等船舶定线制的实施。
当前辖区正处于一个经济快速发展而本质安全水平相对不足的矛盾期,面临的环境比“一次革命”更为复杂:
国家战略定位更高、政府要求更高、人民关注更高、企业需求更高、环保标准更高、监管难度更高、履职风险更高
安全领域新老问题交织,典型性和非典型性问题叠加,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各项风险集中凸显,其复杂性和严峻性都是前所未有的。
新风险、新问题必须通过新理念、新方法去破解,现在的一成不变很有可能导致将来无法承受的后果,江苏海事“不能等、不敢等、等不起”,必须化被动为主动,再一次主动创新、探索实践、大胆尝试,对标“船舶定线制”这样的创举,推动水上安全监管“二次革命”,为“二次创业”提供核心驱动和最强保障。
下一步,江苏海事局将以此次研究咨询会为契机,在上级领导和特邀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研究分析,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证明理论,制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倒排工作计划,将专家组的指导意见全面融入“五种方法”的实践应用中,以更加科学严谨的工作方法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坚强决心,不断丰富完善“监管体系”,着力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辖区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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