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广东水上交通事故事故案例和险情通报
发表于 2017-09-20 23:30
本文来自:中国海事
概况
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4〕第15号),2017年8月份,广东局辖区共发生列入统计范围的一般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20宗,死亡失踪共17人,沉船9艘,直接经济损失5405万元(其中,受2017年13号强台风“天鸽”影响的风灾事故18起,死亡失踪16人,沉船8艘,直接经济损失4475万元)。
2017年8月份,广东局辖区共接报各类海(水)上遇险事件82宗,海上遇险人员993人,成功救起海上遇险生还者966人,搜救成功率97.3%。船舶遇险沉没23艘;协调组织派出参与救助船舶237艘次,救助飞机17架次,与相邻省(区)搜救合作28起。
月度案例或险情
以下列举案例主要为近期一般等级以上事故及典型事故或险情。事故或险情经过为初报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仅供参考。
广东辖区案例或险情
2017年13号强台风“天鸽”影响期间风灾事故
2017年8月23日,韶关市有航船舶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粤韶关货3228”(总吨:997.0,功率:360.0KW,船长:67.5米,内河A级航区,散货船,船籍港:广东韶关)装载2050吨水泥开往江门银洲湖官窑陶瓷厂,1330时受强台风影响走锚,货仓进水;1420时与其他船舶触碰,货舱大量进水,随后翻沉。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360万元。
2017年8月23日,德庆县回龙水运有限公司所属的“粤德庆货6689”船(总吨:591.0,功率:140.0KW,船长:47.93米,内河A级航区,干货船,船籍港:广东肇庆)在新会银洲湖官窑陶瓷原料厂码头下游400米处走锚,与其他船舶碰撞后翻沉,事故造成船上3人落水,2人获救,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315万元。
2017年8月23日,梁某个体所有的“粤新会货1537”船(总吨:268.0,功率:180.0KW,船长:38.8米,内河A级航区,干货船,船籍港:广东江门)于在新会银洲湖古井兆光石场上游200米处走锚并沉没,船上3人落水,2人获救、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2017年8月23日1300时,阮某个体所有、广西贵港利维船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利维038”船(总吨:850.0,功率:420.0KW,船长:55.25米,内河B级航区,干货船,船籍港:广西贵港)载运1430吨熟料由广西扶绥到达江门新会银洲湖三村冲口水域,因强台风“天鸽”影响,该船机舱进水,船舶失控,随即沉没。船上6人,4人获救、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330万元。
2017年8月23日1520时,邓某个体所有、广西平南县永佳船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平南永佳7328”船(总吨:978.0,功率:360.0KW,船长:55.26米,内河A级航区,干货船,船籍港:广西贵港)受强台风“天鸽”吹袭,在中山磨刀水道灯笼水闸附近水域沉没,船上2人落水,其中1人获救,1人失踪。
2017年8月23日约1225时,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长航探索”轮(总吨:29588.0,功率:8520.0KW,船长:184.95米,远海航区,油船,船籍港:江苏南京)从青岛驶往广州南沙,在珠江口防台锚地抛锚防台时走锚。经救助,该船30人全部安全转移,船舶具体受损及燃油、货油泄漏情况有待进一步确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50万元。
2017年8月23日约1043时,宁波广龙航运有限公司所有的“广龙6”船(总吨:13879.0,功率:4400.0KW,船长:158米,沿海航区,散货船,船籍港:浙江宁波)与钻石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SEA DIAMOND”轮(总吨:40690.0,功率:9930.0KW,船长:224.99米,无限航区,散货船,船籍港:马绍尔群岛其他港口)在13ZH锚地防台期间发生碰撞,“广龙6”轮主甲板顶边舱3舱和 4舱有三处破损,强力甲板2*24m破损变形。“SEA DIAMOND”轮未发现损失。两船无漏油、进水情况,无人员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
2017年8月23日约1155时,环能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环能八号”轮(总吨:2479.0,功率:2260.0KW,船长:87.9米,无限航区,散货船,船籍港:中国台湾)空载从东莞开往台湾,在桂山岛西侧抛锚防台走锚,漂航到青州岛东侧搁浅,船上 15名船员全部安全转移,暂未发现油污、暂未发现船舱进水。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50万元。
2017年8月23日约1125时,新加坡SE SHIP MANAGEMENT PTE LTD所属的“潘西亚SE PANTHEA”轮(总吨:9627.0,功率:5400.0KW,船长:130.7米,无限航区,杂货船,船籍港:新加坡)在珠江口桂山水域锚泊防台时走锚,后在赤滩岛南搁浅进水, 16名船员全部安全转移,现场暂未发现漏油,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50万元。
2017年8月23日0938时,浙江凯运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凯顺油7”轮(总吨:2952.0,功率:735.0KW,船长:97.28米,沿海航区,油船,船籍港:浙江舟山)在珠江口桂山18GS锚地锚泊,受强台风影响发生走锚,1142时漂移至青洲岛附近并搁浅,无人员伤亡、现场未发现溢油,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50万元。
2017年8月23日约1400时,中国台湾长鸿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长鸿一号”船(总吨:22009.0,功率:7060.0KW,船长:188米,无限航区,散货船,船籍港:中国台湾)从广州南沙驶往台湾,在珠江口桂山水域锚泊期间受台风影响,在三牙排水域触礁搁浅,无人员伤亡,现场未发现漏油,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50万元。
2017年8月22日,马来西亚CONCRETE TEAMWORK SDNBHD所属、珠海市路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的拖船组“SOLID 1” 船(总吨:200.0,功率:1516.0KW,船长:25.71米,无限航区,拖船,船籍港:马来西亚古晋)及其拖带的无动力驳船“SOLID 2”船(总吨:3857.0,功率:0.0KW,船长:95.82米,无限航区,驳船,船籍港:马来西亚古晋)停泊于桂山锚地避风。8月23日早晨,“SOLID 1”南下避风未果,约1150左右驶抵大万山岛南面水域沉没,船上12名船员全部获救,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2017年8月23日约1210时,浙江新科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新科11”轮(总吨:1993.0,功率:735.0KW,船长:88.02米,沿海航区,油船,船籍港:浙江温州)载3000吨货油自浙江温州驶往广西钦州途中,在珠江口抛锚防台时受台风影响沉没,14名船员全部获救,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800万元。
2017年8月23日约1150时,广西防城港顺鑫船务有限公司所属“顺鑫996”轮(总吨:2611.0,功率:1470.0KW,船长:93.5米,沿海航区,干货船,船籍港:广西防城港)载小麦从广西防城港驶往深圳妈湾港,在珠江口桂山引航锚地受台风影响沉没,12人获救,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900万元。
2017年8月23日约1240时,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尤盛航运有限公司所属“北仑海狮”轮(总吨:40072.0,功率:9010.0KW,船长:225米,沿海航区,散货船,船籍港:浙江宁波)自珠海高栏港驶往珠江口桂山引航锚地抛锚时走锚,触碰桂山阿吉鲁油码头,造成船舶左舷货舱不同程度受损,码头油管和引桥受损,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
2017年8月23日约1205时,沧州渤海新区荣翔海运有限公司所属“荣翔66”轮(总吨:2879.0,功率:1545.0KW,船长:98.6米,沿海航区,干货船,船籍港:河北沧州)载钢材5100吨自深圳蛇口驶往珠江口桂山锚泊防台,受台风影响沉没,船上11人,7人失踪,4人获救,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00万元。
2017年8月23日约1000时,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宏春”轮(总吨:9965.0,功率:6222.0KW,船长:142.33米,无限航区,集装箱船,船籍港:中国香港)从香港驶往珠江口担杆岛西北部水域锚泊防台时船舶走锚触碰礁石,船舶货舱进水,无人员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700万元。
2017年08月27日 0550时, 汕头市鸿泰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鸿泰176”船(总吨:2995.0,功率:1214.0KW,船长:89.8米,近海航区,运砂船,船籍港:广东汕头)载运5000吨砂由广州出发开往揭阳,途经汕尾海域避风时倾斜下沉,随后在马宫附近水域搁浅,船上船员全部获救,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经初步调查,以上事故原因:一是与强台风“天鸽”发展迅速,移动快,登陆前风力突然增强,风暴潮与天文大潮叠加有关;二是部分船舶对强台风“天鸽”没有引起充分戒备,选择防台锚地不当,处于或基本处于台风进路上,遭遇台风近中心最大风力袭击;三是部分船舶在防台期间未能根据风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抛“一点锚”等抛双锚防台措施,以增强锚的拉力;部分走锚船舶采取在风力减小间隙拟起锚后再抛锚措施不够慎重,因风力较大起锚未果,造成锚链缩短锚的抓力减小,加速了走锚速度。
其他案例
2017年08月22日2310时,肇庆鼎湖汇港水运有限公司所属的“粤鼎湖货2368”船(总吨:567.0,功率:220.6KW,船长:49.6米,内河B级航区,干货船,船籍港:广东肇庆)从云浮六都空船开往广西,疑在航经大埔渡口撞到不明漂浮物体后,船舶发生翻沉,4人落水,3人获救,1人失踪,构成一般等级事故。
8月3日约0455时,ALAVANCA INC所属的“GLOBAL APOLLON”轮(总吨:10745.0,功率:4440.0KW,船长:141.31米,无限航区,油船,船籍港:巴拿马)装载9990吨棕榈硬脂,从新沙开往温州,与从宁波开往广州港南沙二期的太平洋船务所属的“KOTA GANTENG”轮(总吨:28676.0,功率:21735.0KW,船长:226.5米,无限航区,集装箱船,船籍港:新加坡,装载1116TEU)在珠江口大蜘洲岛附近发生碰撞。事故致油船右舷6号货舱破损进水,货油部分泄漏,两船无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与双方疏忽了望,没有采用安全航速,避让措施不当等原因有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830万元。
月度险情特点
8月份,广东局辖区等级以上事故特点表现为主要受台风“天鸽”、“帕卡”和“玛娃”影响导致的风灾事故,共18起。事故直接原因是船舶在防台应急处置中走锚,导致与他船或岸基设施碰撞、搁浅、触礁或沉没。
安全警示
根据华南沿海地区历史气象记录,9至11月份仍可能有秋台风或土台风登陆广东及华南地区。为做好船舶防台工作,各航运企业、单位要认真汲取以上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故、险情再次发生。现将有关防台事项警示如下:
(一)
各航运企业要在热带气旋、台风形成时期,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其路径变化情况,及时接收、发布气象部门关于台风的预报预警信息,根据海事和港务部门公布的应急响应适时启动防台应急预案,布置防台措施,并将预案和措施通知到台风影响区域所属船舶。
(二)
各船舶船长在接到防台信息指令后,要做好淡水、燃油、食物等应急储备,安排好防台人员值班值守;及时检查通讯导航设备、动力设备、水密设施、消防设施和防台设备等完好情况,保证状态良好,能正常工作;进一步系固货物及可移动大件的绑扎;组织全船人员熟悉掌握各岗位防台应急预案职责和要求。
(三)
选择锚泊防台的船舶,要遵照海事部门的指令到指定区域防台,根据船舶情况确定锚位,观察周边水域情况,不妨碍进出航道,与周围船舶、岸基设施、养殖区域等保持安全距离,预防因风向、水流变化而造成紧急局面;船长应根据船舶载重与吃水状况,适时调整货物配载和压载,减少船体受风面积,保持船舶在风浪中的稳性;加强值班值守,随时保持船舶导航和通信畅通,防止发生走锚漂航;及时将本船防台情况通报海事部门和所属公司。
(四)
选择系泊防台的船舶,应首先掌握缆桩、浮筒的强度和抗风等级,了解码头结构强度和护舷防碰设施状况;如条件许可,应使用锚链系泊;如采用缆绳系泊,应选用质量好、相同材质且尺寸相同的缆绳,根据缆绳受力情况及时调整长度,始终保持均匀受力;空载船舶尽量压满压载水,减少船体受风面积;做好做足船体防碰垫设置和系固。
(五)
机动防台船舶要密切收集台风预报信息,选择合适的水域或航线,设定船舶与台风中心足够的安全距离,以绕台风尾或保持安全距离滞航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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