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浙江宁波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同意穿山港区(北)4个码头8个泊位扩大开放。
据了解,穿山港区(北)4个码头项目总投资121.48亿元,设计吞吐量为2650万吨/年。其中,中宅煤炭码头是宁波舟山港集团独资公司,浙江省(宁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是由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企业,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宁波舟山港集团和宁波开发投资集团两大股东共同出资的合资企业,“港鑫东方”为地方民企。这批项目的建设投产,有力缓解了宁波舟山港散货码头紧张局面,优化了浙江省能源结构。
2012年10月,穿山港区(北)水陆域开放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准,获准临时进靠国际航行船舶。4年多来,穿山北港区生产经营不断扩大,社会和经济效益不断显现,成为煤炭、矿石、液化天然气等大宗物资在宁波口岸的重要通道。
为了进一步发挥穿山北港区在浙江扩大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省政府积极上报国务院要求穿山北港区正式开放。专家称,此次穿山港区(北)4个码头8个泊位扩大开放获得国务院审批同意,这是宁波海港口岸开放的重大突破。
据悉,目前市口岸打私办正与北仑区政府、宁波舟山港集团联合准备省级预验收工作,力争在最短的时间里通过国家正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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