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等29人申请诉前海事请求保全案 ——火速扣押锚泊船舶,解救被困数月船员
发表于 2017-07-24 17:07
【案情摘要】 “五星北京”轮(FIVE STARS BEIJING)系五星北京航运有限公司(FIVE STARS BEIJI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所有的香港籍货运船舶。2016年5月4日,船员张某等向舟山法庭申请诉前扣押该船舶,称该船在舟山港外锚地已抛锚五个多月,半年来船上29名船员均未领到分文劳务工资,且船上日常生活供给严重不足,部分船员情绪激动,请求法院立即诉前扣押船舶以解救被困数月的船上船员,并要求船东提供255600美元的担保。
【裁判要旨】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等29名船员的诉前海事请求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因本案系群体性民生案件,法院立即启动“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同意张某等人缓交诉前保全费、免交担保金,并于申请次日裁定扣押“五星北京”轮,裁定当天登轮实施扣押。船舶扣押后,张某等人就涉案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对船东提起诉讼,要求船东支付船员工资、伙食费、遣返费等20余万美元,并要求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对“五星北京”轮享有船舶优先权。就船员提起的诉讼案件,经法院庭前调解,船东主动将所欠工资款项一次性汇入法院美元账户,并委托法院逐一发放至各船员,船员收悉款项后申请撤回起诉,随后法院解除对船舶的扣押。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例典型的航运企业经营不善拖欠船员工资,船员通过向法院申请扣押船舶拿到工资款的涉港民生案件,该类型案件具有涉案人数多、拖欠工资数额大、矛盾激烈、情况紧急等特点。涉案纠纷能顺利化解,得益于舟山法庭多年来积累的丰富扣船经验,法庭在接到船员诉前扣船申请后,第一时间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利用我院成熟的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船员在诉讼费用方面给予缓交免交,降低船员扣押船舶的门槛,力求通过扣押船舶这一威慑力最强的手段,促使船东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诉讼后,考虑案件的涉港因素(如走正常的诉讼流程,光送达程序将耗时几个月),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诉前调解,船东迫于压力主动履行全部款项,船员在没有预付任何诉讼费用的情况下,诉求顺利得到满足,也使涉案船舶得以尽快解除并恢复运营,避免了矛盾激化和事态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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