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教你规范张贴危险货物标识
发表于 2017-07-21 17:23
本文来自:太仓海事
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通过船舶长途运输、装卸、中转等多频次流转后,非常容易造成集装箱外观的危险标牌、标志、标记褪色、破损或脱落,一些装箱单位甚至忘记张贴危险性标牌、标记或标识,导致船舶和相关人员无法及时、准确掌握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特性,给安全生产等带来较大安全隐患,同时也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正值高温季节
危险箱未按规定张贴标志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作为世界排名第39位的长江集装箱第一大港及长江第一外贸大港,太仓港集装箱吞吐量大,且危险货物集装箱数量急速增长,如何预防因危险品集装箱标识问题而造成的安全运输隐患,确保船员有效辨识危险品种类,及时了解其理化特性和应急措施?
接下来,太仓海事小编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和你聊聊危险品集装箱标志的那些事!
1
危险品集装箱未按规定张贴危险标志
箱号为YGMU4000XXX的集装箱开箱查验时,其箱内装有危规编号为2211的危险货物“聚苯乙烯珠体,可膨胀的,会放出易燃蒸气的”,但箱外四周未张贴任何危险货物标记,涉嫌未按规定张贴危险标识。
2
未按规定在集装箱四周张贴限量内危险货物标识
箱号为TEMU4256XXX的危险货物集装箱,经查验箱内为限量危险货物,但箱体四周未张贴限量内危险货物标记,不符合《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二)3.4章节有关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的要求。
3
未按规定在集装箱四周张贴副危险性标识
太仓海事局与太仓国检局联合开箱检查时发现,箱号为CAIU2479XXX的集装箱箱内货物联合国编号为1992,提单信息显示:该货物主危险性3类(易燃液体),副危险性6.1类(有毒性物质),且为海洋污染物(P),此类货物危险性极大。但该危险品集装箱箱体四周仅显示3类主危险标志,6.1类的副危险性标志未张贴,不满足IMDG规则相关章节标志标记的规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造成货物泄露,现场人员无法了解其副危险毒性,极易导致救援人员中毒甚至死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4
未按规定在可移动罐柜上张贴联合国编号
在对箱号为PRKU0111XXX的可移动罐柜进行查验时,发现提单信息显示该货物为3类危险品,联合国编号1866,但在柜体外观上仅标识3类危险标记且倒置,缺少联合国编号,不符合《IMDG》(一)5.3.2.1章节有关联合国编号的显示的要求。
通过上述案例,想必你已经认识到了按规定张贴危险货物标识的重要性!
如何规范张贴危险货物标识呢?
一张图告诉你!
高温季节来临,小编再次提醒相关单位和人员,不同种类的危险品须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不按规定张贴危险品标志容易让船员忽视日常监管,一旦发生异常或紧急情况,极易因采取错误的应急措施引发惨剧,危险品集装箱标志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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