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法院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九)
发表于 2017-05-19 15:24
德国航运***银行(DVB Bank SE)诉艾斯姆阿明航运有限公司(ISIM Amin Limited)、舍库萨格凯斯航运有限公司(ShokoohSahar Kish Shipping Co.)船舶权属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07年,德国航运***银行与马耳他阿明航运公司签订***协议,向阿明航运公司提供***融资购买船舶“阿明2(MV Amin2)”轮。阿明航运公司以“阿明2”轮作为担保,与航运***银行签订抵押协议并办理了第一顺位船舶抵押权登记。其后,阿明航运公司未经航运***银行同意将船舶转让给伊朗的舍库萨格凯斯航运公司。2013年11月4日,航运***银行向厦门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停泊于漳州港的“阿明2”轮。厦门海事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许该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扣押“阿明2”轮,并责令阿明航运公司提供担保。2013年12月3日,航运***银行就案涉纠纷向阿明航运公司、舍库萨格凯斯航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其就约3000万欧元***本息对“阿明2”轮具有抵押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承担诉讼和律师费用。
【裁判结果】
在诉讼过程中,因阿明航运公司不能提供担保,厦门海事法院根据航运***银行的申请,依法公开拍卖“阿明2”轮,并最终以人民币3.24亿元高价成交。船舶成功拍卖后,经法院主持,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厦门海事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并停止、撤回了在其他国家、地区展开的相关司法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各方当事人均为外国公司,且案件事实发生在境外,但原告德国公司主动选择在我国扣押船舶、进行诉讼,充分体现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海事法院充分尊重外方当事人协议选择司法管辖的权利,审慎处理平行诉讼问题,并通过精细严谨的程序安排与实体审理,掌握了案涉纠纷的主导权,通过调解促成了包括本案在内所有相关纠纷的全部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海事法院严格依法对案涉巨轮予以拍卖,最终使载重近16万吨的超级油轮“阿明2”轮以人民币3.24亿元的价格成交,超出起拍价近人民币8000万元,为纠纷的最终解决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案以“一带一路”航线和我国原油进口为背景,同时又涉及联合国对伊朗制裁等重大敏感问题,牵连境内外数宗诉讼,标的巨大,涉外性与涉海性突出。涉案外轮的成功拍卖及案涉纠纷的圆满解决,有力维护和规范了航运秩序,是海事法院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的生动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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