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海员讲述”主题活动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
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相关航运企业、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相关航海院校:
为迎接第七个“世界海员日”,积极响应“船员,海运强国之基石”的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弘扬海员精神,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海员、关爱海员的氛围,提升海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开展“海员讲述”主题活动稿件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4月25日至5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二)向特定对象进行约稿,主要约稿对象为老一辈航海家、航运界专家,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的优秀海员及其家属,以及航海院校优秀在校学生。
三、内容要求
以“海员故事”为主题,紧扣“爱国、进取、敬业、奉献”海员精神,从“我”“我的亲人”“我身边的海员”等多个角度,叙述在海员职业生涯中和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故事,展示海员时代风采。
四、形式要求
作品形式以文艺、摄影作品为主,投稿作品数量不作限制,但应为原创内容,未经发表,内容成熟的作品,不得抄袭。要求主题鲜明,中心突出,内容积极向上。
五、投稿途径
请将稿件发至cygl@msa.gov.cn。为便于甄别,请在邮件标题中添加“海员故事”字样。
六、作品使用
(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在官方网站www.msa.gov.cn开设“海员·故事”专栏,征集到的作品将刊发在专栏页面并滚动播出。
(二)“海员·故事”专栏将在官方网站www.msa.gov.cn首页设置浮动飘窗投票区,邀请大众为自己喜欢的海员故事投上一票。结合点击率、网络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评选出“优秀海员故事”,并在“海员日”期间公布评选结果。
(三)从征集到的作品中,甄选集结一批充分展现海员风采、传播正能量的优秀海员故事、出版发行第二期《海员故事》专辑,专辑将作为“海员日礼包”之一向海员派送。同时向入选作品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赠送专辑。
(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享有全部作品的使用权利。
七、活动要求
(一)广泛组织动员。“海员讲述”专题活动是让社会公众广泛了解海员群体、体会海员精神的宣传平台,是让公众感受海员及其职业的荣耀、重任与前景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广大海员群体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及时组织报送。请各单位组织做好海员故事的报送工作,有效推动“海员讲述”主题活动的持续开展。
联系人:苏宇(深圳海事局船员管理处)
电 话:0755一83797069;
传 真:0755-83797210;
邮 箱:ecrew@sz.msa.gov.cn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7年4月21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海员讲述”主题活动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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