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获准成为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船籍港
发表于 2017-04-10 16:18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公布了17个可办理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国登记的船舶登记机关和船籍港,连云港海事局和“中国连云港”分别成为可办理该项业务的船舶登记机关和船籍港,这将为推动我市航运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自去年5月管理关系调整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直接管理以来,连云港海事局积极推荐“中国连云港”作为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的船籍港名称,并最终获得批准。“中国连云港”作为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船籍港名称,将吸引大型散货船、集装箱船、高技术施工船等“方便旗”船舶回流并落户连云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为吸引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中国政府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在境外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悬挂“方便旗”的中资船舶(中方出资比例不低于50%的船舶),在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期间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方便旗船,指的是在船舶登记开放或者宽松的国家进行登记,从而取得该国国籍,悬挂该国国旗并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营运的船舶。由于开放登记国对船员的雇佣不加限制,对船舶的经营管理不予干涉,加之税收低等因素,在成本上十分有利于船舶所有人,因此方便旗船发展非常迅速,至今约占世界船队总吨位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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