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幸福船员
1、上海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统考各期考试安排表(社会船员-包括已毕业的航海类院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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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海事局海船船员区域性补考(机工水手G证)安排表
2、广东海事局关于公布2017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文件
粤海船考〔2016〕634号
广东海事局关于公布
2017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11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辖区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广东海事局辖区内海船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无限航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及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考试,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
全国海船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无限航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及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考试理论补考可按公布的适任考试计划在广东海事局辖区内相关考点报名考试。
二、适任考试计划
适任考试计划包括:社会船员、院校生、GMDSS通用操作员、值班水手/机工适任考试计划。具体见“附件:广东海事局2017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三、报考要求
申请适任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11规则”及其配套文件相关要求。
(一)同一考生理论考试、评估可分开报考,三年内补考次数分别计算且各不超过5次。
(二)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广东海事局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http://121.8.249.13:8080/hcdzsb。
无限航区及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考试的考生,选择“广东”考点相应期数报名,受理机构为“广东海事局”。初考的考生由所在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补考的考生可个人报名。
沿海航区适任考试的考生,选择“湛江”、“广州”或“惠州”考点对应期数报名,三个考点的受理机构分别为“湛江海事局“广州海事局”、“惠州海事局”。初考的考生由所在培训机构统一向承担相关培训日常监督职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补考的考生可个人报名。
为方便考生补考,沿海航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湛江、广州、惠州)所在受理机构申请补考报名。
(三)缴纳考试费用:按相关缴费通知要求选择“现场缴费”或“网银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
(四)如有疑问,可向广东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船考中心”)咨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咨询电话:020-34002611,020-34002657,020-34002670。
四、各海事管理机构的职责和要求
为了便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考试工作,现对各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明确如下:
(一)考点设置
为了给考生提供更便利的选择,根据辖区内考场资源的配置情况,设立广东、湛江、广州、惠州四个考点,其中:
广东考点由船考中心负责,负责无限航区考生及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湛江考点由湛江海事局负责,负责湛江辖区沿海航区考生的适任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广州考点由广州海事局负责,负责除湛江、惠州辖区外沿海航区考生的适任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惠州考点由惠州海事局负责,负责惠州辖区沿海航区考生的适任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其他局在计算机终端考试考场、适任评估场地及考官配备等符合配置标准后,经广东海事局核验通过后,可按计划自行组织授权范围内的适任考试工作。
各海事管理机构船员考试发证事权在计划期内如有调整,我局将相应调整考点设置,相关调整情况届时另行通知。
(二)工作职责
承担考点职责的海事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考试计划维护适任考试期数、受理考试报名;
2.考生的资格核验、考务安排;
3.收费并在考试开始前5天发放准考证;
4.考试工作人员调配;
5.数据上传、考试成绩登记、成绩核对等;
6.严格按照《广东海事局关于印发〈船员考试监督管理业务流程〉的通知》(粤海法规〔2015〕671号)及《广东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船员考试监考工作的通知》(粤海船考〔2015〕639号)要求加强监督管理;
7.及时总结本期考试情况,并在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将考试情况报船考中心等。
五、海事管理机构及考场地址、联系电话
(一)海事管理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广东海事局船考中心地址:广州市海联路48号,联系电话:020—34002611,传真:020-34002616。
湛江海事局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东一路12号,联系电话:0759-2316753。
广州海事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7号,联系电话:020—82354233。
惠州海事局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联系电话:0752-0566505。
(二)考场地址、联系电话
湛江海事局地址(简称“湛江局”)考场:湛江市霞山区人民东一路12号,联系电话:0759-2316753。
广远职业技术学校(简称“广远”)考场:广州市新港西路25号,联系电话:020-84459631 。
中海国际广州培训中心(简称“广海”)考场:广州市江南大道中220号,联系电话:020-84102385。
广州航海学院(简称“航院”)考场:广州市黄埔红山三路101号,联系电话:020-32083577。
广东海洋大学(简称“海大”)考场: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40号(新校区:湛江市麻章区湖光岩东路),联系电话:0759-2362770。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交职院”)考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联系电话:020-86862035。
广州海运技工学校(简称“技校”)评估考场:广州市海珠区沥滘振兴大街5号,联系电话:020-34234532。
惠州金桥船员培训有限公司(简称“惠州金桥”)考场: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镇进港路86号,联系电话:0752-5553660。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考试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确认申报系统中手机号码有效,以便联系。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可能因实际情况的变化作相应调整,最终确定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所载为准。
(三)报考前应选择合适的考试期数,并注意考试报名期限。需取消考试报名的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误报后果自负。
(四)考生应在开始考试前5天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附件:广东海事局2017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16年12月8日
广东海事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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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海事局2017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社会船员适任考试计划(适用对象:船长及高级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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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生适任考试计划(适用对象: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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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GMDSS适任考试计划(适用对象:GMDSS通用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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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值班水手、机工适任考试计划(适用对象:无限航区值班水手、 值班机工)
3、天津海事局关于公布2017年上半年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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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津海事局辖区2017年上半年社会船员考试计划
4、山东海事局关于公布 2017 年上半年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5、辽宁海事局关于公布2017 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6、江苏海事局关于公布 2017 年上半年 船员培训与考试计划的通告
7、福建海事局2017年上半年海船船员考试计划
8、长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17 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17 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10、黑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17 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11、河北海事局关于公布河北辖区2017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的通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关于公布 2O17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的通知
13、海南海事局关于公布2017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14、深圳海事局关于公布2017年上半年深圳辖区船员考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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