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G发布关于STCW认证的新NVIC
发表于 2017-02-23 12:52
本文来自:沃燊海事
USCG已发布一系列“航海和船舶检查通函(NVIC)”以提供关于在近海供应船上担任大副、轮机长、船长和大副、负责轮机值班的轮机助理和高级船员的STCW认可的指南。STCW公约和规则修订案于2012年生效。
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已发布一系列“航海和船舶检查通函(NVIC)”以通知《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要求。他们提供了关于在近海供应船上担任大副、在近海供应船上担任轮机长、在近海供应船上担任船长和大副、在近海供应船上担任负责轮机值班的轮机助理和高级船员的STCW认可的指南。
国际海事组织在2010年6月25日修订了STCW公约和STCW规则。在2012年1月1日,这些修订案已经在所有的缔约国开始生效,包括美国。
该公约并非自我实施;因此,美国,作为STCW公约的一个缔约国,修改了相关立法,以确保全面贯彻实施STCW公约和STCW规则修订案。美国是按照《美国法典》第33卷和第46卷实施这些公约规定的。美国海岸警卫队于2013年12月24日在《联邦公报》中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78 FR 77796),以实施STCW公约和STCW规则,包括2010修订案。这一规则还修改了国家认可的资质要求,包括在近海供应船上工作的人员。这一规则于2014年3月24日开始生效。
美国海岸警卫队已发布以下NVIC以提供遵守这些规定的指南:
在近海供应船上担任大副的STCW认可NVIC;
在近海供应船上担任轮机长的STCW认可NVIC;
在近海供应船上担任船长和大副的STCW认可NVIC;
在近海供应船上担任负责轮机值班的轮机助理和高级船员的STCW认可NV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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