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经典案例之二——船舶《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不当发证
发表于 2017-02-20 17:54
本文来自:China PSC
一、船舶概况
船名:B
总吨:94000
船种:集装箱船
龙骨安放日期:2014.12
船级社:CLASS 2
国籍:XX
二、检查概况
2016年X月X日,宁波海事局PSCO对XX籍集装箱船“B”轮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油类记录簿》的多次记录中,油污水每小时处理排量超过IOPP证书上对油水分离器核定的最大处理排量。PSCO通过分析研究和现场勘查,发现该轮有三个污油水舱,有两套处理机舱油污水的系统,其中一套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并受15PPM报警装置监控,另一套直接通过一台离心泵进行排放,但受5PPM报警装置监控,如图1所示。由于船级社在IOPP证书中将主机空冷器冷凝水处理柜(disposal water tank)也作为污油水舱之一,但在证书中又未对5PPM处理系统最大排量加以说明,导致了船员在机舱舱底污油水操作记录时产生了混淆。
图1:舱底油污水管系图
缺陷认定如下:
对于该轮的上述情况(实际并未造成水域污染),PSCO虽然未在PSC报告中开具该缺陷,但要求船东向船级社申请附加检验,在IOPP证书中清楚标明冷凝水处理柜的处理方式等。
三、公约依据
MEPC/CIRE.599/6.2:
船舶舱底水储存柜是用来储存还没有被岸上接收或通过15ppm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的舱底水。
四、缺陷处理
1、船级社对该轮舱底油污水管系进行重新审核,也认为设备的布置将会令船员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混淆。
2、船级社通过测算,将冷凝水处理柜不作为舱底油污水留存柜后,仍有足够容积的舱柜用于留存船舶正常营运时的舱底油污水量,并做了相应的盲封处理。
3、将冷凝水处理柜从IOPP证书3.3项中删除,如图2。
五、点评及建议
《油类记录簿》是船舶的法定文书,也是PSC检查的重点,船员必须清楚任何一项操作记录与实际的吻合性。IOPP证书中3.3项标注的污水舱通常是通过15PPM油水分离器处理的污水舱,而本案的IOPP证书中的冷凝水处理柜,是主机空冷器的冷凝水,通常不会含有污油,该处理柜可以不在IOPP证书中标注。但如果船检机构在IOPP证书的3.3栏中进行了标注,那么验船师就应该将该处理柜内冷凝水的处理方式加以明确,否则会使船员带来实际操作和记录上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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