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沉船”船员或面临长达30年刑期 幸存者目睹母亲遗体漂远
发表于 2017-02-01 13:16
(北京时间记者 翟玉珍 综述)据马来西亚《南洋商报》1月31日报道,马来西亚警方已经扣留“沙巴沉船”事故中的船主及两名船员,或将面临长达30年的刑期。
1月28日,载有27名中国游客和3名当地船员的快艇在前往马来西亚环滩岛时沉没。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馆目前已确认,有3名中国游客遇难,另有4名中国游客失联。
马来西亚海事执法局海军上将Adam Aziz表示,搜寻面积已由最初的400平方海里扩大到3000平方海里。参与搜救的包括来自马来西亚皇家海军和马来西亚皇家空军的十几搜船只和八架飞机。此外,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和文莱也参与了搜索行动,文莱方面部署了一架直升机和一艘船参与搜救。
《南洋商报》报道称,马来西亚警方已经扣留涉事船主及两名船员。沙巴警察总监拿督南利丁表示,警方将以《刑事法典》第304A(疏忽致死)调查此案,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长达30年的监禁。
“沙巴沉船”事故中的幸存者(图片转自马来西亚《人民邮报》)
据马来西亚《人民邮报》报道,被救的幸存者讲述了出事时的情况,船舱左侧进水后尽管船员尽力排水,但因人们纷纷向船舱右侧转移,导致船只倾覆。落水后,人们抱团漂流,等待救援,期间有人亲眼目睹亲人遗体漂远。也曾有船只经过,但因大家游泳速度过慢,未能赶上途经船只。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消息,马来西亚沙巴警察总监拿督南利丁30日表示,3名死者的遗体将会送往亚庇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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