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一船主使用大功率通讯设备 被罚3000元
发表于 2016-10-13 15:48
重庆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忠县工作站执法人员近日在“长兴598”上检测出大功率电台1台,执法人员立即将其拆除没收,依法对其负责人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船舶使用大功率通信设备,会直接影响其他船舶的正常通信,容易造成无线电通信的混乱。近期,重庆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忠县工作站与海事、公安、航道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工作组,重点对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是否非法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台、是否乱占乱用甚高频通信频道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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