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海遇难十名船员 总共获赔两百万元
发表于 2009-01-27 00:00
事情得从2008年11月7日说起,当时,厦门市泉海船务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员工投保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人均意外伤害身故保额2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保额1万元,保单生效日为2008年11月8日。
买完保险的次日,厦门市泉海船务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台籍捕鱼船“福积祥号”工作,该船只与以往一样在海上捕鱼作业,当时船上共有船员28人,大部分是中国籍船员,还有一些外国籍船员。晚上9时50分左右,船只驶经台湾屏东县垦丁七星岩时,突遇8级强风巨浪袭击,船只右侧倾斜直至翻覆,共有19名船员不幸遇难。“我们甚至连救生筏都没来得及放下,灾难来得太快了!”据幸存者回忆,当时的情形实在转变得太快了,他们能够活下来,完全是万幸。
“这19名不幸遇难船员中有10名是中国人,而且不少是外地人。”厦门市泉海船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刘宗奎昨天回忆说,他所在的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外派船员性质的劳务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这么大的遇难事故,很快遇难船员家属就从全国各地赶来,经济赔偿成了当务之急。
“好在我们出海之前给每个船员都买了保险。”刘宗奎说。海难发生之后,他们便联络当初投保的公司,因金额巨大,厦门的保险公司在请示总部后,同意按照每人20万元意外身故保额,向厦门泉海船务有限公司支付了意外伤害身故金共计200万元整。
“我们每个船员的赔偿额是32万元,保险公司支付20万元,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刘宗奎说。据悉,这次船员遇难理赔案赔款是厦门寿险史上迄今为止最大的单笔理赔案件。
不过,劳动部门的人提醒说,像此类的出海务工,求职者不要单看薪资高低,一定要考虑公司有没有按照标准买保险。事故无法预测,要防患于未然。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