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析】船员不熟悉进入封闭处所的演习
发表于 2016-02-22 18:51
新年好!
为更好地帮助和服务航运企业,避免和减少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国外 PSC 检查中受到滞留情况的发生,我们梳理了过去一年的检查案例,重点突出滞留缺陷的研讨和针对性建议,希望能给大家在船舶管理、FSC和PSC迎检中带来帮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一、船舶概况
二、检查概况
2015年2月5日,PSC检查官对靠泊于某码头的M轮实施PSC检查,检查时发现该轮2015年的年度演习计划中仅有一次进入封闭处所及救助演习。并且该轮在2015年度还未进行进入封闭处所演习,鉴于该轮的上述情况,PSC检查官要求船方开展进入封闭处所的模拟演习,在演习中发现船员在进入封闭处所之前未对处所内的空气进行测试,未签发进入封闭处所许可证,在进入封闭处所后,也未对内部空气进行定期测试。结合PSC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共计10条缺陷,依据东京备忘录的相关程序,PSC检查官依法对该轮实施了禁止离港。
缺陷描述如下:
1、ENTRY OFENCLOSED SPACE DRILL NOT SATISFIED ASFOLLOW:ENTRY PERMIT NOTISSUED; ATMOSPHERE OF ENCLOSED SPACE NOT TESTED PRIOR TO ENTERING;REGULAR INTERVAL TEST FOR ENCLOSED SPACE NOT CARRIED OUT.
处理意见:30
2、RESCUE FROM ENCLOSEDSPACE DRILL ON ANNUAL SCHEDULE ONLY ONE TIME ON YEAR OF 2015.
处理意见:17
三、公约依据
1、SOLAS/74 2013修正案 CIII/R19
3.3 具有围蔽处所进入或救助职责的船员应参加船上每2个月内至少举行一次的围蔽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
3.6 围蔽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
3.6.1 围蔽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应以安全的方式计划和执行,并视具体情况考虑到本组织制定的建议案*中提供的指导。
*参见本组织以大会 A.1050(27)号决议通过的《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围蔽处所建议案》
3.6.2 每次围蔽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均应包括:
.1 检查并使用进入所需的个人保护设备;
.2 检查并使用通信设备和程序;
.3 检查并使用测量围蔽处所内空气的仪器;
.4 检查并使用救助设备和程序;和
.5 急救和复苏技术的指导。
2、A.1050(27)号决议通过的《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围蔽处所建议案》
8.进入封闭处所后的预防措施
8.1 处所内有人员进入时,应经常对空气进行检测,并在状况发生恶化时提示
处所内的人员离开。
四、缺陷处理
1、验船师登轮对该缺陷进行了确认,并对船员进行了培训。
2、船员按照SOLAS公约及A.1050(27)的要求在验船师的监督下进行了进入封闭处所的演习。
3、船长根据公约要求对年度演习计划进行修改,并得到公司的确认。
五、点评及建议
1、2015年东京备忘录组织CIC的主题是进入封闭处所的演习。该演习是SOLAS2013修正案提出的要求,在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承担进入封闭处所职责的人员至少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演习,与弃船等其他演习相同,该演习的具体情况应按要求记载在航海日志上。
2、对于航运公司来说,应加强对公约及规则的学习,特别是新生效公约的学习,避免出现新公约已经生效,而体系文件却未更新的情况。
3、对于船舶来说,应严格按照体系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船上人员应急反应技能和水平。避免由于船上责任人员对自身职责和演习程序的不熟悉而导致船舶被开具相应的缺陷甚至被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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