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xx”轮与“栖渡xx”轮碰撞事故
发表于 2016-01-06 16:22
2003年11月2日07点45分,“永宁x”轮与“栖渡x”轮在南京仪征水道125号黑浮附近水域发生碰擦事故。南京海事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艇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搜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一、事故经过
(一)“永宁x”轮”
“永宁x”轮于2003年10月31日从浙江椒江空载,开往安徽荻港。航速约9节。”
0550时,过润扬大桥,沿黑浮外侧上行。”
约0637时,过新河口,航速约9节。”
约0730时,过125#黑浮,航速约9节,主机转速920转。此时当班大副发现左前方一渡江客轮正由南向北过江,大副即用VHF CH06频道呼叫对方,请其从本船船头过。呼叫两遍后,见对方没应答,随即改主机转速为500转,慢车前进,此时航速约6节。并转向至220度上行。”
约0740时,两船相距30-40米时,当班大副即左舵25,停车、倒车。”
约0742时,由于两船相距甚近,避让不及,船头下部与对方渡船船艏右舷碰擦。”
(二)“栖渡x”轮”
11月2日0730时,从三江口开航,载客15人,航向对着北岸小河口方向开去。当行驶至江中央时,发现右舷前方一上行小海轮,即用手持VHF CH06与对方联系,对方没有应答。当班驾驶员拉一短声,准备从其船尾通过,有一船员站在船头挥手想让其从船头过。此时,发现对方船向左转向。即慢车,约0742时,船艏右舷与对方船头发生碰擦。”
二、事故损失情况
(一)“栖渡x”轮甲板舷侧护木三处轻度凹陷,无人员伤亡。”
(二)“永宁x”轮无损伤,无人员伤亡。”
三、事故原因
(一)“栖渡x”轮,避让不及时,操纵不当,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栖渡x”渡船,0730时离开码头,当驶至江中心时,发现对方小海轮上行。当时能见度良好,水域通航情况良好。虽然用VHF CH06呼叫对方,但并没有立即慢车减速,导致与上行的对方成交叉相遇的局面。在使用一短声声号时,也不能正确表达与对方会让意图,以致双方在避让意图不统一的情况下,形成紧迫局面,导致碰擦事故的发生。”
(二)“永宁x”轮”
1、未能保持应有的警惕,谨慎驾驶,避让不当,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永宁x”轮,在发现对方渡船以后,虽然用VHF CH06呼叫对方,但在对方没有应答的情况下,没能立即减速、停船,也没有应用有效的声号表明本船的动态和意图。在对方意图不明的情况下,盲目左转避让,最终导致碰擦事故的发生。”
2、当班大副,家乡口音浓重,语言表达不清,是本次事故的又一原因。”
“永宁x”轮当班大副,虽然用VHF CH06高频呼叫对方渡船,但由于乡音浓重,对方渡船没能听清,以至于双方没能及早达成统一的避让意图,错失了避让时机,导致了碰擦事故大发生。”
综上原因分析,“栖渡x”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二条第三款、第九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的规定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第二十九条,“栖渡x”应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永宁x”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