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发表于 2008-12-07 00:00
今年7月,苏州市中级法院委托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北京恒物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诉张家港保税区展达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扬州添庆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11月底,武汉海事法院法官打探到扬州添庆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船舶将要在南京港靠泊,迅速赶到该港,扣押该公司4艘船舶,为北京恒物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挽回损失千万元。
目前,此案已进入船舶评估拍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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