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东方之星翻沉事件共涉及保险9252万
发表于 2015-06-11 16:18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保监会今天通报,截至6月9日,保险业承保“东方之星”号失事客轮各类保单340份,保险金额共计9252万元。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今天表示,客船翻沉事故发生后,保监会迅速启动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三级响应程序,全行业快速理赔、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热线,总体上前期工作反应及时、措施得力。目前,事件处置工作已经从现场救援转移到善后处置阶段。
黄洪:截至6月9号,保险业共承保失事客船船东、相关旅行社、乘客和船员筹保的各类保单340份,涵盖财产保险以及人身保险累计保额9252.08万元。这是我们初步排查的结果。
黄洪表示,下一步,保险业要切实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理赔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态度方法、给付理赔款时要充分尊重受益人的心里感受;遇到突发事件分级负责,并可给予一线负责人充分授权、备足资金,先处理后报告,边处理边报告,坚决杜绝借理赔之名进行商业炒作。
黄洪:对暂时不能确定财产损失金额的,按不低于预估损失金额80%的标准,现行赔付;对因故造成保单丢失的客户,只要基本信息温吻合,应受理索赔申请并进行无保单赔付;取消医疗保险对定点医院的限制;放宽用药目录范围限制;开通7乘24小时理赔服务电话;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赔、少赔或拖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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